是炒作还是爱情?
2019年,
一场特殊的婚礼曾吸引了,
广大网友的关注与祝福。
大连的徐世南和妻子杨柳,
在2013年领取了结婚证,
但还没等到两人举办婚礼,
杨柳便被查出患了乳腺癌。
夫妻两人共同抗癌数年后,
杨柳还是去世了。
在殡仪馆里,
他为去世的妻子守灵7天,
为其补办了一场粉色婚礼。
殡仪馆的特殊婚礼
2019年10月20日,是杨柳头七的日子。当天清晨,原本是一场告别的葬礼。但是在大连殡仪馆内,杨柳的丈夫徐世南,特意给逝去的妻子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婚礼。
杨柳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被169盆来自全国网友赠送的鲜花围绕。告别大厅中,两个投影仪滚动播放着杨柳生前美丽的照片。
杨柳的母亲唐女士告诉记者,杨柳与女婿徐世南最初通过网络相识。“他们在一起分分合合很多次,当时女儿上班,女婿沉迷网络。”但两人一直没有彻底分开,女儿到了适婚年龄,唐女士见他们还有感情,最终同意了这门亲事。
▪2013年8月13日,两人领证,但没有举办婚礼。
▪2014年,杨柳被查出乳腺癌,手术后身体渐好。
▪4年后,杨柳乳腺癌复发,癌细胞迅速扩散。
“我自己也患有癌症,女儿癌症复发后,她也没有告诉我。”唐女士说,当她再次见到女儿时,女儿已经病危。告别仪式当天,她才发现那是一场给女儿补办的婚礼。“我不知道他还请来了媒体记者。”
女儿的骨灰仍然存放在殡仪馆内
如今距离杨柳去世,已过去了一年又三个多月。可让唐女士一直无法安心的是,女儿的骨灰,至今还存放在殡仪馆内未能下葬。
“我曾经想给女儿下葬,但徐世南不准,连去殡仪馆看女儿骨灰的机会都没有。”唐女士说,中国人讲究人去世后入土为安,这也成为她的一块心病。
半个多月前,唐女士的邻居告诉她,网络上有不少杨柳生前的视频,“他有几个微信号,有一个专门发与女儿相关的视频,婚礼的视频还特意置顶。”唐女士说,对于女婿的这一做法,她十分不理解。
为了让徐世南下架相关视频,目前唐女士已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向徐世南寄了一份律师函。
记者联系到徐世南,他称妻子杨柳去世后,自己一直想念着她,所以在网络平台发布与妻子相关的视频,在社交平台上也分享了不少关于他本人生活的视频。
如今,徐世南开通的视频账号,已获得34.7万网友关注,发布114条视频,累计获赞量达377.9万。徐世南称,“杨柳手术后的两年,经历了8次化疗,32次放疗,一年的靶向治疗。”杨柳生前曾在网上分享积极向上的抗癌经历,还被网友们称之为“抗癌小明星”,鼓舞过不少癌症病人。
徐世南表示,将妻子生前的视频上传到网络,一是为了怀念妻子,二是为了鼓励更多的癌症病人。“我没有炒作,也没有违法,我不会下架相关视频。”
律师表示其视频涉嫌侵权
唐女士说,对于女婿的做法,她一点都不理解。“即使他爱她,埋在心里不行吗?人已经不在了,为什么不能让她安息?”唐女士说起此事时几度哽咽。
“我不想追究太多,过去的已经过去,现在我只希望他能下架相关视频。”唐女士称。
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吴良涛律师认为,在殡仪馆举办的特殊婚礼有违常人伦理,如今将婚礼当天视频以及逝者相关视频上传网络独具流量,会快速引起社会关注。
他表示,杨柳虽已经去世,如果她的名誉权被侵害,亲属仍然有权维护。但网上传播视频,更多侵害的是肖像权,是否涉及隐私权和名誉权,要看视频的具体内容。若是因为相关视频,导致杨柳的母亲隐私被曝光,给她一些不必要的打扰,这就侵犯了其安宁权,杨柳母亲有权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王雯律师认为,杨柳母亲有权要求视频发布者下架相关视频。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徐世南的做法,
也让网友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他是在以深情之名,
行炒作之实。
也有网友觉得
这是一种表达思念的方式
是炒作还是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