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檐廊遮风挡雨,它们能够‘延年益寿’了……”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前往兴隆庵摩崖造像保护现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大家对刚竣工的文物保护建筑赞叹不已。
大足石刻是大足区境内所有石刻造像的总称,是当地的文化“瑰宝”。
“中小石窟数量大、分布广、规模小,保护难度较大。”今年4月,大足区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宋炜在该院与大足石刻研究院联合开展文物保护专项巡查时发现,部分中小石窟存在疏于保护等问题。
以兴隆庵摩崖造像为例,其位于三驱镇白坭村,大部分石刻造像裸露在外,长期受雨水侵蚀,风化严重。为保护文物,早前当地群众和相关单位陆续修建了一些遮挡棚等简易设施。
“因设计不规范,加之年久失修,造成柱子倾斜、墙体开裂,反而存在倒塌压砸文物的风险。”宋炜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大足区检察院随即启动中小石窟寺保护专项监督工作。
历经一个多月,承办案件文化遗产检察官在大足石刻研究院的专业协助下,先后发现兴隆庵、桂花庙、圣水寺等7处摩崖造像不同程度存在保护设施设备不完善、造像长期遭受水渍侵蚀等情况。为此,大足区检察院于5月分别向文物所在地的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完善修缮保护计划并落实到位。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镇街高度重视,立即向主管单位报告,积极配合文物专业机构开展保护设施建设、文物本体加固等基础工程,并在专家指导下配置文物安防设备、开展周边环境治理。
目前,经多方共同努力,兴隆庵摩崖石刻等多处中小石窟的保护工程已顺利完工。
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过程中,大家发现,此次保护工程还完善了人行步道、排水沟、文物标识等保护利用配套设施,将极大方便群众寻访参观,有利于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中小石窟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启动后,目前已完成6处,剩余的将于明年初全面完成……”大足石刻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说。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大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琳表示,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和工作质效。
(本报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吴杰)
(原标题:守护好大山深处的“瑰宝” 重庆大足检察文物保护专项行动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