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草绿,清明已至,微风轻拂寄追思。
随着全社会文明科学、生态环保、健康安全的清明祭扫蔚然成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献一捧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绿色环保的祭祀新方式遥寄哀思。
近年来,云南不断深化殡葬改革,着力优化殡葬服务供给,推进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安葬数量逐年增多,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绿色殡葬被越来越为民众所接受和认可,让逝者与青山绿水相伴,生命回归自然的节地生态葬方式,成了新的选择。
为主动答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这一课题,云南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葬式葬法课题研究,深入分析和研判推行生态安葬的自然基础、群众基础,在尊重民俗传统的基础上,汇聚群众力量,推行遗体深埋、骨灰撒散、不留坟头不立碑的生态安葬发展道路。
“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云南加快发展、后来居上的坚实基础。”云南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云南正积极探索既保护生态环境、又便民惠民的集中安葬新模式,坚持“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绿色惠民”的发展路径。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安葬理念逐渐转变“生态环保葬是一种回归自然、尊重生命的安葬方式。不仅符合传统习俗,更是对亲人最好的缅怀和纪念,也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正在缅怀逝者的市民周智年这样说道。
和周智年想法一样的还有市民李先生,“母亲生前就说要以海葬的方式安眠,我们也遵循了老人的意愿,现在每次看到大海就会想到母亲。”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逐渐转变殡葬观念,当前,云南省已划定火化区或少数民族节地生态安葬区覆盖人口占全省总人口87.64%,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作为云南省生态安葬试点工作地之一,临沧市沧源县组成专门的工作调研组对县域范围内各民族丧葬习俗进行深入调研。
结合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习俗文化,沧源县起草了《沧源佤族自治县推行少数民族节地生态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力争通过两年的试点工作,全县节地生态葬比例达90%,让厚养薄葬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优良民族葬式葬法得以认同和传承发展,打造出殡葬改革工作新样板。
临沧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为推进殡葬改革、发展节地生态安葬,临沧市先后出台了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完善经营性公墓管理使用、发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城镇居民到殡仪馆火化后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的,免收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农村居民去世进入殡仪馆火化并选择在本乡镇(街道)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的,免收殡仪馆火化基本费、运尸费,并给予一次性安葬奖励2000元等。“凡是申报生态安葬示范点的,省、市出台的奖补政策全部争取到位,一律补到各区(县)。”
目前,沧源县共有1个殡仪馆,公墓623个点,占地面积5048亩,其中:有1个县级、11个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公墓,占地面积113.78亩;有611个村、社区(含自然村组)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点,占地面积4934.22亩,全县公墓均实现全公益化。
以人为本 推行节地生态丧葬习俗近年来,云南在丽江、临沧、版纳、德宏、迪庆等州市的部分地区划定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全力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充分整合各方资源,保护和传承好民俗优良殡葬习俗,不断加大保障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供给,奋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
一直以来,勐海县在试点工作中率先划定生态安葬区,保护传统生态安葬习俗。明确了11个乡镇58个村居委会697个村居民小组为生态安葬区,覆盖人口22.38万人,其中实行民俗生态火葬的区域为311个村居民小组、12.66万人,实行遗体深埋不建坟不立碑的区域为386个村民小组、9.72万人,为生态安葬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以前我们都是土葬,还要办白事,现在村里推行节地生态丧葬习俗,以后我们老了想把骨灰撒在门前的老树下,一直陪着家人。”村民王奶奶说道。
同时,云南省在划定少数民族生态安葬区的基础上,云南财政、住建、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生态葬式葬法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引导各州市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开展生态安葬试点,以点带面推动生态安葬与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惠民殡葬相结合,减少安葬活动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安葬方式从资源消耗向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使节地生态丧葬习俗成为主流。
在不断推进殡葬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云南形成了典型的“大理市银桥经验”,通过建设体现白族建筑风格的公益骨灰堂,引导骨灰由“入土”向“入室”“上墙”转变,使分埋乱葬的现象向空间聚集转变,传统模式向生态模式前进了一大步。
“十四五”期间,云南全省节地生态葬式葬法逐步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1.02%。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将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等纳入村规民约并量化细化,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绿色低碳祭扫方式逐步推广。
策划:杨萍
记者:龙彦 杨萍 实习生 成欣 张诗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