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墓”专项治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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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2 13:36

“活人墓”的治理关系到万盛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统筹发展,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日,相关部门就“活人墓”专项治理相关政策为市民进行了解读。

1.关于殡葬法规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区民政局:按照《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规定,运至殡仪馆的遗体应在7日内火化。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火化的,应经当地民政部门同意。未办理延期火化手续的,殡仪馆应书面通知丧事承办人限期办理。逾期仍未办理的,殡仪馆报主管民政部门批准和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备案后,可以火化遗体。

同时,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将骨灰装棺埋葬的,由接埋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当地民政部门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公墓和划定区域以外建造坟墓的,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国土或林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乱买乱葬非法占用土地如何查处?

区国土房管局:节地生态安葬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对乱买乱葬非法占用土地,该局将充分发挥土地执法作用,把违法造墓占地现象纳入土地矿产执法安排,进行拉网式的执法巡查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止违法造墓占地势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造墓占地信访,有一件查处一件,查证属实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维护正义公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制止“活人墓”现象。

此外,对公墓建设用地,纳入区、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并在执行中合情合理合法处理好规划外公墓用地,通过调规解决用地问题。对农村私墓建造用地,区国土房管局将在今后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征求镇村意见,划定用地范围,逐步纠正私建乱建行为。对城区、景区、湖泊、公路造墓用地,实行严格的用地红线管控,把好建设用地审批关。

3.火葬区内生产和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无照经营如何查处?

区工商分局: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是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二是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是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是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同时,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武晓静通讯员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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