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活动轨迹
截至2020年2月3日12时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累计7例,现分别按确诊时间由近及远公布其活动轨迹,请对照检查你是否与其有密切接触。
第1例:女,44岁,现居巫山县骡坪镇玉水村。1月9日发病,1月2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5日11:00左右,乘坐汉口至宜昌动车,13:30到达宜昌,18:00左右乘坐黑车到达巫山。到巫后由自家车送到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29日已治愈出院,宜昌回巫山同车5人已解除医学观察)。
第2例:女,44岁,现居巫山县骡坪镇玉水村。1月9日发病,1月2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5日11:00,乘坐汉口至宜昌动车,13:30到达宜昌,18:00左右乘坐黑车回到巫山。18日上午步行至凤岭村卫生室。19日7:30左右乘坐货长安车到骡坪场镇,转乘7:40左右的605公交,9:00左右到二郎庙,转乘出租车至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2日已治愈出院,宜昌回巫山同车5人已解除医学观察)。
第3例:男,50岁,现居巫山县建平乡柳坪村5组。1月14日发病,1月2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5日5:56乘坐汉口到宜昌动车,8:30乘坐大巴车至巴东溪丘湾镇(车牌:鄂EA8117,司乘人员49人),11:00换乘面包车至沿渡河高速公路处,11:20换乘大巴车于12:38到达巫山翠屏汽车站,1月16日1:38到西转盘某个体诊所就诊。1月22日到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2日已治愈出院。
第4例:男,23岁,现居巫山县高唐街道中央王府2号楼。1月18日发病,1月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0日自驾车前往武汉市多福楼商城购买服装,1月11日21:00回到巫山。17日自驾车到大昌18:00入住兴隆宾馆,18日同车回巫。23日到县人民医院治疗。2月3日已治愈出院。
第5例:女,22岁,现居巫山县高唐街道中央王府2号楼。1月24日发病,1月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0日从武汉坐私车回巫山。1月21日19:44分至20:45分在广东中路中国电信营业厅购买手机。1月24日22:00到县人民医院就诊。
第6例:男,61岁,现居巫山县抱龙镇桃花街。1月21日发病,1月30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7日从抱龙镇到建始县乘坐9:27D623次动车08车厢到四川省富顺县讲课,1月9日乘坐私家车到重庆北站,13:14乘坐C6416次列车到万州北站,乘长途汽车(高铁站)到巫山。1月29日13:00到抱龙镇卫生院就诊,13:10由120送县人民医院就诊。
第7例:男,54岁,现居巫山县高唐街道平湖路394号。1月29日发病,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9日9:33-11:55乘坐D5806动车3号车厢由武汉至宜昌,13:20乘坐大巴车从宜昌到巫山,赓即乘亲属私车回家。2月1日上午10:00自驾车到县人民医院就诊。
一、目前上述7个患者中有4人已治愈出院,另外3人正在万州三峡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看到此通告后,请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已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在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主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连续14天,不要外出走动,同时第一时间拨打县疾控中心公布的电话,登记备案,接受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巫山县疾控中心电话:57690922)
二、居家隔离期间, 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监测2次体温(上、下午各一次),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到县卫健委批准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坚持居家不外出就是最好的防范措施,必须外出时必须报告当地村社干部并佩戴好口罩。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与家人分室住、分开吃、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巫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4日
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活动轨迹
据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重庆市九龙坡区已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现寻找可能接触者。该病例于1月24日09:28-12:55乘坐K873(重庆西-成都东)12车厢;1月26日12:37-15:47乘坐K488(成都东-重庆西)02车厢。
请乘坐以上车次的市民朋友居家不要外出,与家人共同做好隔离防护。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管有无症状,都请您尽快与九龙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3-68058242、023-89123801。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坚信一定能战胜疫情!
长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活动轨迹
近期,重庆市长寿区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请对照检查您是否与其密切接触。
确诊病例,女,64岁,现居长寿区葛兰镇张家堡,1月25日发病,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9日7时42分至13时50分左右,患者乘坐高铁由汉口站至长寿北站(D2251次列车3车厢008A);至长寿北站后,乘坐109路公交车至公安局站;14时10分左右,从公安局站乘坐长寿开往葛兰的班车,于15时左右到家;17时左右步行至葛兰农贸市场(桥头十字路口处)购买物资。1月21日10时至11时左右,患者在葛兰镇街上凤梧超市购物。1月28日6时,由张家堡乘坐出租车(铃木车型,车牌号渝B6T252)至区人民医院就诊,所乘车辆行至葛兰天台寺附近(中华养鸡场路口),另有其他两名乘员上车,其他两名乘员分别于骑鞍车站下车1人,黄桷湾巴人港下车1人,现寻找同一时段在凤梧超市逗留的市民及同车的2位乘客。
凡是与该确诊病例可能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的村、社区报告,并自觉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与家人共同做好隔离防护。同时,及时与当地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控中心联系。 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40662104。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坚信一定能战胜疫情!
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活动轨迹
据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消息,截至2020年2月3日24时,涪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现将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公布,请市民群众对照检查是否与其密切接触。
确诊病例1:况某某,女, 62岁,涪陵区南沱镇红碑村人,在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路江西煨汤餐馆打工。2020年1月10日12:06,况某某同丈夫从武汉汉口乘D2237班次动车于17:45到达丰都,住在丰都女儿家。1月11日下午,其女婿驾车将其送回南沱镇红碑村;1月12日-20日,况某某在家未出;1月21日19:00,女婿驾车将其送到涪陵中心医院发热门诊隔离诊治;1月22日被确诊入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唐某某,男,32岁,马武镇均田村人,家住马武街上,武汉市江汉区大兴路酒吧管理人员。2020年1月22日11:29从汉口乘D353次动车14车厢到宜昌,14:00转乘D637次动车5车厢于17:55到达涪陵北,其表弟刘某某驾车接回马武街上,晚上与家人10余人聚餐;1月23日9:00左右,到均田村卫生室测体温正常后去马武农贸市场约30分钟回家;1月24日9:00左右,到马武农贸市场取肉后回家,14:00左右回老家吃年饭,19:00左右返回马武街上;1月25日8:00左右,回老家烧香,中午8人在外公家午餐,15:00左右回马武街上;1月26日9:00左右,回老家接婆婆到马武中心卫生院看病后回到马武街上;1月27日8:00左右回老家,18:00左右回马武街上;1月28日-29日在家;1月30日9:00左右回老家接婆婆到马武中心卫生院看病,大约11:00回马武街上;1月31日在家;2月1日11:00左右感觉身体不适到马武中心卫生院就诊,14:00其妻驾车送到涪陵中心医院发热门诊隔离诊治;2月2日被确诊入院隔离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请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连续观察14天,同时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电话,接受专业人员指导,主动配合社区排查工作。涪陵区疾控中心电话:023-72233269,023-72250125 2.居家隔离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自我2次测体温(上、下午各一次),若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等可疑症状,佩戴口罩,到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3.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必须与家人分室住、分开吃、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4.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科学防控,坚持勤洗手、不外出,戴口罩。
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活动轨迹
据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消息,截至2月3日12时,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累计10例,目前均在重庆市公卫中心集中救治。现分别按照确诊时间由近到远公布其活动轨迹,请对照检查你是否与其有密切接触。
病例1:余某,男,38岁,居住在文龙街道金兰街康瑞苑。1月19日14:25-16:20乘坐南航CZ3479航班从郑州到重庆机场,1月19日18:00-19:00渝A87G26机场中巴,19日T2-T3-綦江,1月19日-1月22日到新盛街道气田村7组贾家湾参加葬礼,1月22出现不适,1月22日-1月23日在文龙街道九龙大道霍永力诊所就诊,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2:陈某,女,38岁,病例1配偶,居住在文龙街道金兰街康瑞苑,1月24日出现不适,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一直在家中,未离开綦江。
病例3:严某,男,33岁,居住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优山美地。1月24日出现不适,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0日14时从河南郑州自驾小汽车(豫AFM790)途经陕西、四川于2020年1月21日5时到达綦江;1月24日上午到綦江赵仕春诊所处治疗;1月25日上午驾车途经通惠柏林到新盛街道正自村外公家就餐,餐后驾车回到綦江;1月25日,与其妻子、儿子驾车到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吉居家园,19时到达后在其岳父家就餐住宿;1月26日下午驾车回到綦江家中;1月27日患者自行驾车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4:罗某,女,56岁,居住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欧家村。1月22日出现不适,1月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1日早上,患者与其儿子、孙女自驾小汽车从武汉到綦江;1月21日晚上在湖北恩施高速出口附近的城市便捷酒店住宿一晚;1月22日早上7点左右从湖北恩施出发到綦江;1月22日中午到达綦江石角镇欧家村家中。1月23日,到石角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救护车接送)。1月27日,再次到石角镇中心卫生院就诊(救护车接送)。1月28日,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感染科治疗。
病例5:周某,男,48岁,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平时在綦江区赶水镇沿江路门市售卖钢管,赶水住址:綦江区赶水镇沿江路。1月30日发病,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该病人幺爸家中);1月27日驾车从綦江到赶水,于15:00左右开车回綦江家中;19:00从綦江驾车到九龙坡兰花小区后开车返回綦江家中;1月28日驾车从綦江到赶水;1月29日、1月30日、1月31日在赶水镇四居社区楼下村卫生室就诊;2月1日早上从赶水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6:欧某,男,54岁,病例5的大姐夫,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德信小区。于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8日上午9:00在三江中学大会议室参加会议;1月24日在三江街道黄桷村就餐;2月2日下午,收治到綦江五福医院隔离点观察,当日晚上转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治。
病例7:周某,女,49岁,病例5的二姐,居住在文龙街道景秀江山,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17日至2月2日期间,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景秀江山;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2月2日下午,收治到綦江五福医院隔离点观察,当日晚上转綦江区人民医院救治。
病例8:周某,女,17岁,病例5的女儿,綦江中学学生,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本人无临床症状,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9:周某,男,77岁,病例5的父亲,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24日出现不适,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在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病例10:徐某,女,74岁,病例5的母亲,居住綦江区文龙街道枫丹小区。1月28日出现不适,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5日在赶水镇龙沧村4社就餐(病例5幺爸家中);1月30日、1月31日、2月1日在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2月2日下午到綦江区人民医院就诊。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请可能与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接触的人员及家人一律不得外出,第一时间主动电话联系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23-48662086)并向所在村(社区)登记,村(社区)立即向所在镇(街)、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配合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防治工作,接受医务人员上门登记和检查。2.居家隔离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自我2次监测体温(上、下午各一次),连续14天。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上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3.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坚持居家不得外出。不聚会、不聚餐,就是最好的防范措施,必需外出时一定佩戴好口罩。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与家人分室住、分开吃、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城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活动轨迹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经城口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将城口县2例(截至2020年2月4日12:0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已掌握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第一例:黄某,女,48岁,现居城口县坪坝镇前进村4组。1月20日,乘坐私家车由湖北省武汉市至重庆市开州区满月乡。1月21日,由开州区满月乡乘坐私家车至城口县坪坝镇木瓜口,随后乘公交车至坪坝场镇,转乘私家车返回家中。1月22日居家、未外出活动。1月23日凌晨1:00发病并于早上8:30乘私家车到坪坝镇中心卫生院就诊。1月2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黄某在万州区重庆三峡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目前已锁定患者的密切接触者25人,全部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到目前为止均没有出现可疑症状。
第二例:牟某,女,44岁,现居城口县沿河乡红岩村4组。1月9日至13日,乘私家车由新疆自治区阿克苏市至陕西省西安市。1月13日18:00至14日00:30乘坐K1032次列车4号车厢从陕西省西安市至四川省万源市。1月14日00:30至02:15乘坐私家车由四川省万源市返回城口县沿河乡家中。1月15日居家、未外出活动。1月16日参加沿河乡红岩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大会并聚餐。1月17日至18日居家、未外出活动。1月19日上午乘坐私家车到四川省万源市城区购物,下午乘坐私家车到四川省万源市大竹镇购物。1月20日乘坐私家车前往城口县人民医院探望住院的亲戚。1月21日至23日居家、未外出活动。1月24日在其哥哥家中团年。1月25日居家、未外出。1月26日因感冒到沿河乡卫生院就诊,经询问,患者表明其近期没有到过武汉也未接触过武汉返乡人员,无发热等疑似症状,拿药后遵医嘱居家观察。1月27日居家、未外出活动。1月28日到沿河乡卫生院复诊,经询问,患者再次表明其近期没有到过武汉也未接触过武汉返乡人员,无发热等疑似症状,拿药后遵医嘱居家观察。1月29日至31日居家、未外出活动。2月1日到沿河乡卫生院再次复诊,遵医嘱居家观察。2月2日14:00到县中医院就诊,随即通过120救护车转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排查。2月3日凌晨03:00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牟某在万州区重庆三峡中心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目前已锁定患者的密切接触者18人,全部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到目前为止均没有出现可疑症状。
按流行病学,密切接触者一般是指在没有有效防护情境下,病例发病前3天到发病后,与病例近距离接触的人,包括共同生活、工作、学习、进餐、乘坐同一交通工具的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两名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不要外出走动,同时第一时间拨打县疾控中心电话,接受专业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防控指导。(城口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23—59222756) 居家隔离期间, 请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每日上、下午各测量1次体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到城口县人民医院或城口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居家不外出就是最好的防范措施,做到少出门、不聚集,减少流动、安全流动,确需外出时务必佩戴好口罩。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与家人分室居住、分开餐饮、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尽量减少接触传染机会。
丰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活动轨迹
据丰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消息,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根据一级响应需要,现将丰都县第6例确诊病例患者李某某行动轨迹(截至2020年2月4日16时)公布,请对照检查你是否与其有密切接触。
第6例确诊患者,李某某(我县第4例确诊患者李某之女),7岁,湖北省襄阳市二年级,暂居住在三合街道船舶公司宿舍。1月22日随父乘坐私车从襄阳出发,1月23日凌晨到丰都站下高速,1月23日晚在丰都县石油宾馆锦和苑聚餐。2月2日、2月3日两次核酸检测为阳性确诊,现在丰都县人民医院隔离病区进行隔离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看到此通告后,请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主动接受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第一时间拨打县疾控中心电话(023-70714147)。2、感染肺炎疫情、全家痛苦不幸!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科学防控,坚持勤洗手、不外出、戴口罩。24小时举报电话:023-70712345。
彭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活动轨迹
据彭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消息,2月3日,经重庆市疾控中心确诊,彭水出现两例输入型病例,这也是彭水首次出现的确诊病例,2月4日上午,彭水县卫健委副主任、县疾控中心主任石发禄同志介绍了有关情况。
据了解,2月2日晚上8:28,县疾控中心在全国传染病疫情报告专网中监测到:县人民医院2月2日下午接诊两名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中患者李某,女,31岁,待业,报告时现住址为:彭水县岩东乡堰塘村12组,户籍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环城北路8号。常住地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杨路18号。另外一名患者董某,男,37岁,从事建材销售服务,其报告时现住址、户籍地址及常住地址同上述李某相关信息,与上述患者李某系夫妻关系,夫妻二人一起生活居住。1月21日,患者董某一家3口(同行还有其女儿)开车由重庆九龙坡区前往江西九江董某的哥哥家中团年。1月21日至28日均与董某的哥哥一家密切接触,董某的哥哥曾于1月18日出现过全身关节疼痛等症状,董某之侄子于1月23日至24日也出现过咽痛等症状。患者李某1月25日出现咳痰、乏力、头昏等症状,自行服用家中备用的感冒药,效果不佳。患者董某1月28日出现干咳、流涕、寒战、肌肉酸痛等症状,自行服用家中备用的感冒药,效果也不佳。1月29日上午,患者董某一家3口开车从江西九江出发,晚上抵达彭水,到达彭水县城后,在金河湾小区附近的正典药房购买过感冒药,随后回到岩东乡堰塘村12组李某娘家。1月30日、31日这期间,董某、李某仍然居住在其父母家中,没有外出,但仍感身体不适,于2月1日下午请本地乡村医生李某某上门为其夫妻俩输液治疗,效果仍然不佳。2月2日16时左右,董某开车与妻子李某一起前往彭水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县人民医院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立即采样送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3日经重庆市疾控中心复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检测阳性,并明确董某、李某2人为确诊病例,目前经流行病学资料判定为彭水输入型病例。
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后,立即报告彭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迅即组织召开专题紧急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两名县领导赶赴疫情所在地政府(岩东乡)坐阵指挥,县疾控中心连夜到李某娘家和乡村医生家中开展环境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采样送检,落实属地卫生院开展密切接触者人员医学观察,目前相关人员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相关人员通过医学观察无异常,同时,按照市级相关要求,对确诊患者实行集中救治的原则,彭水确诊的两名患者已于2月3日20时4分转送至黔江中心医院进一步治疗,获悉黔江中心医院提供的最新信息,两名患者目前病情平稳。目前,县疾控中心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获得的相关信息均为李某、董某夫妇口述方式提供,因此提醒广大市民,若近日有与上述董某、李某密切接触的其他人员,请主动报告属地乡人民政府,并自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有发热等不适,请及时报告属地医务人员并及时就诊。
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活动轨迹
2月3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消息,确认重庆高新区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该患者为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西永微电园L分区内居民。经过沙坪坝区有关部门广泛摸排和流行病学调查,现寻找可能接触者。
患者刘某,男,40岁,现居于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金科天宸,为乡村基上清寺店(中昂世纪环岛)员工。1月21日至23日期间,患者一直在上清寺乡村基餐厅上班,每天早上步行出门,8时左右在轨道交通1号线微电园站上车,一般乘坐于车厢尾部,在两路口站下车后步行至工作单位;下午下班后步行至轨道交通1号线两路口站,乘坐17:50左右的车辆班次回微电园站,一般乘坐于列车第2节车厢,然后下车步行回家。1月24日,患者陪同家人自驾回九龙坡父母家(陶家镇治安村8社)聚餐;1月25日,患者与家人自驾回垫江岳母家(周家镇福兴女桥村四组)聚餐;1月27日,患者到陈家桥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9日患者再次到陈家桥医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输液治疗2天;2月2日患者因发热,全身乏力等不适,自驾前往西南医院呼吸内科和发热门诊就诊,最终确诊。
目前,该患者病情稳定,已收住重庆市公共卫生中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积极调查,已对患者报告的多名密切接触者进行了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该患者有接触的人员,请尽快向居住地村(社区)联系报告,自觉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坚持每日自我2次体温监测(上、下午各一次),与家人共同做好隔离防护。不管您有无症状,请尽快与居住地疾控中心电话备案,接受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指导。(沙坪坝区疾控中心电话:17830555182)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此前,重庆发布也公布了一些区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戳下方链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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