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腊月的一天,47岁的火葬场职工杨林在火化一位死者尸体时,透过炉口看到一件他前所未见的蹊跷事情——火化炉里无数张百元钞票在火光中翻卷飘舞,瞬息间又被熊熊烈火吞噬。这一幕让杨林差点惊掉了下巴,谁家有钱任性到这种地步?(10月10日中国青年网)
新闻中的老人有两个儿子,但都不愿奉养老人。老人自知大限将近,在临终盼不来儿子的情况下,才将现金藏于寿衣之内,穿好后在床上等死。可见,随着寿衣火化的21万元现金,并非因为死者有钱任性,而只是一个晚年孤独、凄苦的老人,在绝望无奈之下对遗产进行的不同寻常处理。
可以想像,21万元现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应该也有一定厚度。从一个角度说,这“藏现金”或许用“考孝心”更合适。但凡老人的儿子有起码的孝心,在得知父亲死讯后,和父亲的最后一面,哪有不抱抱或摸摸衣物的道理?只要有起码的不舍之情,这21万元现金焉能藏得住?
都说养儿为防老。身为父母的我们,把所有的爱倾注在孩子身上,谁又能想象和接受老年孤苦伶仃被儿女所嫌弃的痛苦?为人子女,但凡有基本的感恩之情,都应该懂得尽孝心,让父母颐养天年。如此不孝的子女,有什么资格“继承”老人辛辛苦苦一辈子积攒下来的21万呢?
虽说将遗产火化有点“任性”,但临终之际因对不孝的子女失望而将遗产转赠他人的事却不少见。就在去年,三亚老人立遗嘱将百万元遗产给保姆;哈市52岁市民曹春华老人临终立遗嘱赠给保姆8万;甚至还有过老人情愿将遗产留给宠物狗都不给儿女的事例。这一则则事例,绝不是因为老人亲疏不分,体现出来的是老人对亲情的渴望,以及对儿女缺乏孝心的绝望。
这种出乎常情的财产分配决定,原因何在?赡养老人本该是子女的责任,身为儿子没有尽到孝道,老人并没有享受到儿子成年后应该给予的尊重和孝顺,儿子不孝在先、无情在先,老人又何必本着传统观念将遗产给予他们呢?从为人子女当尽孝的角度来说,老人这一任性的寿衣藏现金之举,也是对不孝子女巨大且无声的抨击。那些“啃老族”们、那些安心享受父母之恩而不思回报之人,就该要这样的父母来对待他们。
值得一提的是,新闻中老人的两个儿子在尽孝问题上的相互推让。这是当今并不鲜见的社会现象。有两个或以上儿女的家庭,儿女们常在父母的财产上争执,却又常在对父母尽孝时相互推让,最终使得老人处处受怨气,甚至老无所依。这种现象是对儿女孝心的考验。父母生养不易,对老人的尽孝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去付出,而不应该因为推让责任使父母在其中受委屈。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虽然政府部门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来推动社会孝德建设,但要促使孝心实现,光靠政府的“高压政策”显然不够,归根结底,还得要靠儿女们具备孝德观念,树立孝德意识,真正以孝心孝行让父母安享晚年。(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