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咨询电话4008341834今年8月1日,正在云南抚仙湖景区度假的四川宜宾市民蔡先生,因突发疾病去世。其爱人万女士求助于云南澄江县殡仪馆,服务项目后由澄江县灵山胜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派车将遗体送回宜宾。单程640公里,万女士被收取费用共计24640元。
一开始,逝者家属在悲痛之中并没有计较。丧事办完后,灵车接运逝者女儿蔡女士发现云南省殡葬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为:“高档轿车型殡仪车往返距离在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56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然而,蔡女士实际被收取的费用达到了每公里38.5元,守灵治丧相当于云南省规定的近10倍。对此,澄江县民政局答复蔡女士的质疑时称,根据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澄江县殡仪馆运尸费、骨灰盒寄存、遗体存放(含冷藏)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文件规定:“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灵堂租用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显然,这里出现了依据上的分歧。
我们不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该事件中,逝者家属手握一张派车单,鲜花灵堂布置这张派车单上的计价标准,便是收费的直接依据。按照其说法,派车单载明的收费标准,遗体告别仪式算出来的金额是6000余元,果真如此,24640元的收费显然不合程序。哪怕是澄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另有规定,司法鉴定由于行政规定上的出入导致的差价,也不该由消费者承担。
而且,澄江县发改局的文件里也说得明确,丧葬用品销售“200公里以上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万女士在决定用车前没有被明确告知收费价格,那么后来的收费也就“师出无名”,遗体火化有坐地起价的嫌疑。再说,按照行政法规的适用层级来讲,云南省殡葬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显然要高于澄江县发改局批复的文件规定,二者发生冲突,当以省级规定为准。
近年来,“挟尸要价”的情景并不罕见,和“天价运尸费”类似的还有“天价捞尸费”。2017年7月,一名男子在河北安新县北何庄村东边河里捞鱼时不幸溺亡,赶来的捞尸队向死者家属坚持索要两万元。后来还是一旁围观的村民看不下去,下水帮忙捞起尸体并婉拒报酬。
回头想想,彼时刚刚丧夫伴侣的当事人本身年纪比较大,又悲痛惊慌,议价时恐怕也不够理性。殡葬服务公司利用这种心理状态,“诱使”万女士同意支付溢价的行为,显然不可取。我们当然不要求殡葬服务公司像村民一样不求回报,但收费还应基于合法合理的前提。
退一步讲,当我们在探讨到底该如何收费时,不能忘了一条原则:基本殡葬服务的非营利性。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有确规定:“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管理,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核定。”
上述文件还特别强调,“运尸(遗体运送)、遗体存放(含冷藏)、骨灰寄存收费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殡葬服务单位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区区640公里的路程,哪怕是往返收费也远远达不到两万多元,如此天价背后是赤裸裸的暴利。
生老病死,每个人都要经历,某种程度上来说,运送遗体也是一种刚需。当一个人突然离去,他的家属应该获得的是这个社会的关怀和帮助,而不是有着“趁火打劫”意味的为难,这本身也是我们建立文明友爱社会的指向。我们需要一个充满善意和助力的周边环境,而不是计算或算计。(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