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7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文旅函字〔2024〕155号
谢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合川“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建议》(第0577号)收悉。经与合川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办理,灵车接运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支持合川“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于2016年纳入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2019年,推荐其以“渝州传统膏药制作技艺”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下一步,市文化旅游委将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和合川区人民政府加强对合川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指导,守灵治丧为下一次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做好准备。
二、关于代表建议的落实措施
根据市领导调研意见,结合您的建议,我们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合川区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力度。为实现合川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零的突破,鼓励支持合川区凝聚各方力量推动“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组织专家针对伍舒芳公司进行实地专题调研,灵堂租用详细了解“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和产业发展情况,对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工作开展指导。加强传承人队伍梯队建设,实施传承人培训计划,培育一批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研究与传承技术骨干,鲜花灵堂布置构建活态传承机制,不断增强传承实践活力。
(二)加大“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项目研究力度。支持合川区举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论证交流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出席,展开学术研讨,遗体告别仪式从申报文本编制、文化价值提炼、传承与发展等多方面对“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提出指导意见。建议合川区精心做好申报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历史渊源、主要特征、存续状况、重要价值和地区影响力;进一步梳理项目传承情况包括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等;列出详细的项目保护计划,包括对未来五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经费和管理机制等。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司法鉴定支持将“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纳入重庆市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三)鼓励开展项目保护传承实践活动。近年来,积极组织合川区国家级、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参加重庆非遗暨老字号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等市内外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组织“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项目参加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传统医药大会,深入探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丧葬用品销售伍舒芳麝香追风止痛膏、麝香海马追风膏、壮骨麝香止痛膏等产品广受欢迎,获得了市场充分认可。联合重庆电视台策划制作《拾遗观潮》栏目,通过影音内容集中展示“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项目和传承人的技艺风采和传承历程,不断扩大“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项目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随着全社会非遗保护氛围日益浓厚,遗体火化非遗宣传普及推广活动逐渐增多,鼓励合川区积极申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非遗暨老字号年货大集等市级层面的非遗主题活动,加强对现有非遗项目的宣传推广。同时,将“伍舒芳膏药传统制作技艺”纳入市卫生健康委制作的重庆市传统医药类非遗宣传片进行宣传推广,告别仪式持续提升其行业影响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全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重庆市中医药条例》,加强对传统医药的保护与传承发展,坚持系统性、整体性思维,推动非遗积极融入现代生活,人生追悼会等。较为完善的“一条龙”服务体系为全民健康事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一)健全传统医药非遗项目传承体系。健全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发展系列措施。完成《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更加全面、充分保障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权利;建设一批市级非遗传承所,对符合条件的传统医药类非遗保护单位、传承机构给予重点支持;指导区县加强对传统医药类非遗资源的普查、发掘和培育,启动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认定工作,力争至2025年,全市新增一批市级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项目。
(二)强化保护和传承传统医药文化理念。发掘、保护、阐释、传播中医药文化,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在公共医疗机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中小学等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群众文化活动,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磋商机制,会商解决非遗保护与合法行医可能存在的矛盾争议,保护民间医药非遗技艺及传承人积极性,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特色技艺及地方特色中医药流派的传承研究及推广应用,积极申报文化和旅游部“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记录工程”项目,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保护与利用,整理出版《重庆市国家级非遗代表项目丛书》(传统医药卷)。鼓励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开办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传统工艺工作站等公益设施,设立研发基地和实验室,探索传统医药文化、技艺活化利用转化机制,发展康养文化旅游产业。
(三)增强传统医药技艺传承人群传承实践能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传统医药类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工作,扩大传统医药类项目传承人群规模,提升传统医药技艺传承实践活力。组织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传承人参加各级各类传统文化节会、交流活动,每年市内举办文化和遗产日、重庆非遗暨老字号博览会、重庆文化遗产宣传月为传统医药类项目提供专区,不断提高传统医药项目的社会可见度和传播实践频次。倡导现有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形成传统师徒培养模式,适时启动传统医药技艺传承人、学徒竞技比赛,培养优秀中医人才。协调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保障各级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传承人依法开展传承活动,并提供场所等必要条件。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冉华章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