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超7万人选择节地生态安葬,这些人可享3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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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3 16:26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周小平 文 任君 图

4月2日,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联合南岸区民政局在南坪步行街共同举办“清明思故情,文明伴我行”文明殡葬进社区公益宣传文艺活动。活动现场,主办方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知识问答等环节,向市民宣传生态节地安葬等相关殡葬知识。

活动现场,各殡葬单位向困难群体免费捐赠164个节地生态墓,其中南岸区南山福座捐赠壁墓64个、南山龙园捐赠花葬50个、灵安陵园捐赠生态葬50个、江南殡仪馆公墓减免治丧费用80万元等。

▲殡葬单位向困难群众捐赠爱心塔位

超7万人选择节地生态葬

“骨灰只是留给后人的一个念想,没必要占太多土地和空间。”活动现场,市民张阿姨告诉记者,她也希望自己百年之后回归自然,有树和小草陪伴。她称,陵园墓碑看上去有些冰冷,后人前来祭扫,看到了可能心里不会舒服。如果能花葬,和大自然融在一起,陵园变成公园,没有烟熏火燎,无论对住在里面的逝者还是前来祭扫的亲属,都是好事。

据了解,节地生态安葬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去年,市民在我们这里选择节地生态葬的有1200多人,在前年只有800多人,而早在十多年前,仅有100来人选择这种安葬方式。”南山福座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年,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越来越多人选择了节地生态葬。

据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市至少已经推出了树葬、花葬、草坪葬、小型地墓18万平方米,壁墓塔葬17万个,超过7万名群众选择了节地生态安葬。

根据《重庆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市将积极推广生态节地葬法,不断提高生态安葬比例,到2020年,全市节地生态葬比例达到50%。

▲志愿者向市民宣传殡葬知识

▲志愿者向市民宣传殡葬知识

节地生态葬可享受补贴

“近年来,我市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积极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捐献人,遗体火化后其骨灰在本市合法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或者上述人员属土葬改革区的其遗体在本市公墓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或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每位补贴对象可享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3000元。

补贴金直接补助给家庭(亲属)或负责安葬的社会机构或组织。若由公立供养机构安葬的,不再予以补助。各区县(自治县)要将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纳入本区县(自治县)财政预算。为鼓励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市级以上财政按每具补贴总额的50%予以奖补,即每具补助1500元。

▲精彩文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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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生态葬式有以下情况

市民政局解释,符合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政策的节地生态葬式,主要包括:

1.壁葬、塔葬、室内葬等,将骨灰长期安放于骨灰格位中的立体集中葬式,单个格位尺寸小于80㎝(宽)×40㎝(高)×60㎝(深);

2.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骨灰安葬入土后,地表保持平整原貌,种植树木、花草等,墓碑小型化、微型化。

3.家庭成员合葬。合葬3具及以上家庭成员骨灰,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8㎡。

4.生态葬。骨灰撒散、采用可降解容器殓装骨灰后或骨灰直接深埋入土等,不保留骨灰,不建墓基、墓碑,土地可循环使用的安葬方式。

5.土葬公墓遗体单人墓和双人合葬墓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

据了解,殡葬服务单位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区县民政局申报节地生态葬项目,由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会同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葬式进行认定,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提供节地生态安葬的单位和葬式目录。

▲市民参与有奖知识竞答

责编 谭旭 审校 黄艳春 总值班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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