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协助办理2022年4月至6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9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党组成员、副局长、调研员为副组长,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党群科)。同时,组建工作专班,由办公室(党群科)、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低保中心)、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慈善和社会工作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科(法治科)、社会福利事务中心、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婚姻登记中心各明确一名业务骨干组成,按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反馈问题,区民政局经过多次讨论并修改完善,制定了《中共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黔江民政党组〔2022〕39号),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限期整改、限期销号。局党组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3个方面认真进行了个人检视剖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咨询电话4008341834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三)加强监督检查。把作风建设贯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过程,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措施精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台账,定期收集汇总整改推进情况,持续跟踪督办,局领导定期研究整改推进情况,对进展缓慢的,严格督促批评,确保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深入剖析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整改“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全面清退不符合享受条件对象,完成巡察反馈575名对象的问题整改。2022年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等各类民政补助共计32503人1.46亿元,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建立“凡救必查”的信息比对机制,实行审批前信息比对,服务项目推动“精准识别”,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三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常态化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动态管理,对退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且相关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和个人进行重点核查,并将预警数据推送至乡镇(街道),开展双向排查、动态监测,降低错救漏救风险。2022年累计动态监测困难群众13.6万人次,实施救助保障2924人次,做到“应退尽退、不重不漏”。四是创新主动发现机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保障。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主动发现救助工作点”,建设“党员干部+村(社区)协理员+社工+网格员+志愿者”的主动发现网络,每月定期走访老、弱、病、残、困、灾6类对象。依托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等力量,主动关心困难群体,全年及时发现低保、特困、临时救助1300余人,实现了救助对象“困难有人寻,发现有人帮,救助有路径”。
2.整改“养老服务设施闲置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民政政策宣传月和日常政策宣传相结合,灵车接运发动乡镇、村社干部以及社工、志愿者开展特困供养政策宣传,动员有意愿散居特困老人入住敬老院,目前,全区266名特困人员纳入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二是全面推行养老服务中心带养老服务站的“中心带站”模式,全区30个乡镇、街道已与养老服务企业或社工组织签订运营协议,并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开展助餐、助浴、助医等“六送六进”活动400余次,养老服务设施有效运营,有效满足了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精神文化、救助帮扶等需求。
3.整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印发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计划》,对全区23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检查,指出和整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损坏、值班不规范等问题10个,先后召开3次安全工作会,对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培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敬老院提档升级,落实资金30万元完成6家敬老院改造提升,并将全区10家养老机构160余个监控全面接入市级智慧养老云平台系统,实现全区养老机构远程在线监控,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行。
4.整改“对乡镇敬老院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黔江区农村敬老院管理模式调整实施方案》(黔江民政〔2022〕62号),将19家敬老院优化整合为8家敬老院,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对敬老院进行了法人登记,守灵治丧并对接了鸿业集团关于加快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事宜,为敬老院全面社会化运营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印发了《黔江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方案》(黔江民政发〔2022〕31号),落实4个检查组,每月到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乡镇定期对敬老院开展督查,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三是2022年先后召开安全生产会议3次,并通过腾讯会议开展线上培训2次,加强敬老院人员日常教育,加强敬老院管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思想引导,强化人员责任意识。
5.整改“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行动滞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审核审批机制,深入推行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从2022年3月起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救助办理时限降至1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围绕权力规范运行,从流程规范透明、对象精准识别、干部严管厚爱三个方面,健全完善了权限下放后的主动发现、协同办理、核查认定、工作抽查、容错纠错、信访督办、纪检监察以及提醒提示等八个监督管理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下放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领域的监督指导。
6.整改“推进殡葬改革较为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殡葬工作机制,2022年7月21日,灵堂租用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黔江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分析研判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形势,制定完善殡葬改革管理服务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大力倡导文明治丧。加强行业指导,不断创新殡葬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转变丧葬习俗,增强文明治丧意识,形成孝老敬老、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切实引导偏远农村地区群众文明治丧,制止重殓厚葬、大操大办、愚昧低俗行为。三是加强殡葬专项治理。2022年6月起开展了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全区合计整改783座。
7.整改“社区服务工作推进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0月20日至21日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对六个街道社会服务中心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定期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沟通对接,鲜花灵堂布置明确各街道社会服务中心定员定岗,专门从事社区事务服务。三是打造独具我区特色的社区综合服务体“武陵会客厅”,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目前“武陵会客厅”—官坝社区综合服务体纳入全市10个市级示范点建设,城东街道官坝社区、舟白街道路东社区、石会镇关后社区、小南海镇桥梁村已完工投用。四是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服务中心对村(居)委的业务指导,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指导219个村(社区)完成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17个城市社区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202个农村社区设立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219个城乡社区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对219个村(居)进行了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进行备案。
8.整改“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和‘三社联动’工作推进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2020年城南街道挪用‘三级服务体系’专项购买服务资金20万元建设社会工作场地”问题已完成整改,未拨付城南街道建设社工场地资金。二是印发了《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黔江民政发〔2022〕7号)《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指导意见的函》(黔江民政函〔2022〕12号),全面构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搭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立区级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发展17家社会组织入驻并承接运营乡镇(街道)社工站,搭建30个乡镇(街道)社工站、220个村(社区)社工室,率先在全市提前一年实现社会工作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并通过配备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积极探索推广党建引领“五社联动”基层治理模式,印发了《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黔江民政发〔2022〕42号),在城东街道官坝社区、舟白街道路东社区探索实施“五社联动”示范点建设,遗体告别仪式逐步实现五社联动格局。四是加强社会工作专项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印发了《向承接运营社工站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清单及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黔江民政发〔2022〕26号),目前重点开展“五社联动”、“五童”友好社区、“六送六进”幸福村等主题活动,将“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全部用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
9.整改“慈善募捐工作推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中华慈善日”“重庆慈善周”等慈善文化宣传活动,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互联网+慈善”,抓好互联网慈善发展新机遇,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重庆专场”、“99公益日”等网络募捐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二是切实履行慈善捐赠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区慈善会按时完成2021年社会组织年检和年度报告等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捐赠资金拨付手续、物资发放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捐赠款物账务管理工作,依法做好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10.整改“慈善会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区慈善会严格按照《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督促指导区慈善会与金融机构商谈,通过定期存款方式实现合理保值增值。加强对区慈善会保值增值投资情况监管。
11.整改“慈善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慈善会账务管理,要求区慈善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司法鉴定规范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做到手续完备、专项管理、账实相符、账目清楚。二是定期对慈善资金进行清理整顿,每季度查阅一次慈善会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查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捐赠资金能按照捐赠人意愿开展慈善活动。11月对慈善会慈善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查阅:基本做到了报账手续完备、支付附件齐全,未发生区民政局项目从慈善会资金中列支的情况。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监管。
12.整改“捐赠物资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区慈善会捐赠管理工作,确保慈善捐赠物资依法依规使用。要求区慈善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慈善捐赠款物接受和管理,区慈善会现已规范募集物资进出台账及管理。二是每季度查阅一次慈善会捐赠物资清册及捐赠物资入账情况,根据查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11月对慈善会捐赠物资清册及捐赠物资入账情况进行了查阅:已对慈善捐赠物资进行登记入账。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慈善捐赠物资使用管理监督。
13.整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薄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年局党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局党组(扩大会)、中层干部会、职工会等对上级召开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及时传达,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及时向区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牢牢守住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二是贯彻落实《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通知》《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全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培训、推进规范化管理、完善和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等方法,严格规范和完善社会组织章程,丧葬用品销售明确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形态等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在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和日常章程核准中强化政治审查,在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和换届时,要求《章程》中载明党建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形态内容,并同步提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和《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同时结合年度检查工作督促未将党建内容写入章程的社会组织及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修改章程并办理变更手续。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的价值导向。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升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确保社会组织正确政治方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4.整改“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区民政局深入开展精简文件、改进文风,由文字审核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提高文件的质量,切实整改“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并就发文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截止12月28日,区民政局印发正式文件427份,形成的文件均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安排部署推动相关工作。二是印发了《关于完善高质量高效率运行机制的通知》(黔江民政发〔2022〕2号)《关于修订印发部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黔江民政发〔2022〕13号),推行高质量高效率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文运转等十项制度,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机关服务效能,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15.整改“下沉调研指导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指导对接。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直属单位主动深入基层指导和调研民政工作,原则上每月走访一次。区民政局由主要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区对全区30个乡镇持续开展疫情防控、乡镇敬老院管理模式改革、“五社联动”和“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活人墓”专项整治、社会救助权限下放和扩围增效等各项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民政政策落到实处,并就实地走访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解决。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区民政局不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政策、养老等各项业务培训,让乡镇(街道)及本领域业务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政策要求,准确知晓保障对象范围、保障内容、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强化为民宗旨,改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向广大群众发放8万余份宣传手册,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政策,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三是10—11月以检查代指导的方式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指导:10月10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对乡镇街道使用的民政专项资金范围及如何管理使用进行明确;10月12日—11月16日随机抽取7个乡镇进行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地检查并对其进行指导。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指导。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区民政局机关经常性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社会事务科日常加强对婚姻登记中心、救助管理站及未成年保护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切实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16.整改“服务群众意识还需提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强化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主动服务意识,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困难情况,及时受理交办,回复率达100%,做到合理合规诉求及时办理,不合理不合规明确回复。同时对乡镇(街道)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盘点销号,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统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组建4个工作组,联合消防支队、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对敬老院开展走访,认真了解敬老院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资金使用、院务公开等情况,督促管护人员将老年人关爱保障工作做细做实。常态化开展管护人员教育培训,培养发展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17.整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各类民政专项救助资金使用,截止6月前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等实行区级统一代发。7月起纳入财政一卡通管理系统实现发放。年初严格测算资金使用量,预算金额与实际支出量都在合理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制度规范,2020年区民政局修订出台《黔江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2021年区民政局使用工作经费归垫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1.68万元,从2022年起区民政局未发生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加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杜绝违规使用的情况再次发生。
18.整改“对民政资金监管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区民政局已督促阿蓬江镇、濯水镇、冯家街道将挤占资金进行归垫:目前,阿蓬江镇已使用结余资金归垫挤占的特困供养金;濯水镇经再次清理核实,确定属财务处理错误,已及时纠正账务;冯家街道已专门研究部署,计划逐年归垫。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加强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管。
19.整改“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套取供养金行为。对发现的套取资金行为的相关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等,共追回资金0.75万元。二是持续开展敬老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了《黔江区敬老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黔江民政发〔2022〕28号),围绕政策落实、关爱服务、资金保障等方面,坚决纠治侵害集中供养对象利益行为,印发了《关于在乡镇敬老院试点实行食堂物资配送制的函》(黔江民政函〔2022〕70号),在石家镇、五里镇、蓬东乡、新华乡推行敬老院物资配送制,供养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坚持资金公示公开和定期检查相结合,联合区财政局对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对敬老院管护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廉洁从业、爱岗敬业。督促各敬老院成立了院务会,加强内部监管,对资金使用明细、重点事项进行公示公开,畅通民政投诉举报电话,推动敬老院风清气正。
20.整改“固定资产产权清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智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中的37万元设施设备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二是区殡仪馆(新)、仰头山城市公益性公墓、区中心敬老院、濯水中心福利院等房屋及构筑物全部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并已入账,区殡仪馆(新)、仰头山城市公益性公墓资产已移交给区城投集团圆喆公司并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就区中心敬老院、濯水中心福利院问题加强与区规资局衔接办理不动产权证。
21.整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7日收回退休支部收取的房屋租金结余14413.18元,并存入区财政局国库非税账户;要求退休支部对所有已出租房屋清退,对清退确有困难的租户及时收取房屋租金,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按照收支两条线对退休支部房屋出租租金进行管理。二是仰头山殡仪馆已于2017年移交给区城投集团运营。三是2022年10月12日和2023年4月10日,区民政局副局长洪秋菊召集财政局、国资委、规资局、住建委、城投集团和正阳街道相关负责人及民政局相关科室人员专题研究解决坨田迁建殡仪馆和公墓遗留问题。会上初步达成了一致:由区民政局负责牵头有关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等相关事宜;由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协调有关单位依法明晰产权的共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2.整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在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党组成员实事求是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多找差距,少说工作,自评和互评少说套话,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组织生活会上各党员干部积极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进行民主评议;三是严肃退休干部组织生活,加强对退休支部活动督促指导,取消打麻将、斗地主等娱乐活动,重点围绕志愿服务、红色教育、廉政教育、榜样学习等开展活动;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因值班、下乡等特殊情况原因不能参加的人员严格执行向领导请假制度。
23.整改“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值班人员应为在编人员”要求,规范救助站值班制度,《关于印发〈关于明确机关全体职工参与流浪乞讨救助和未保中心值班值守工作职责方案〉的通知》(黔江民政〔2022〕43号),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带班领导、救助站站长、值守人员等工作职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等议事规则,遵循党组会负责决策、局长办公会具体部署实施。每周一坚持工作例会召开局长办公会,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安排近期重点工作,听取工作的进展及落实完成情况。每月至少召开2次局党组会,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执行情况负责决策,做到班子讨论、民主决策,并有会议记录。并邀请区政府派驻纪检组同志参加局党组会,进行有效监督。认真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切实整改巡察反馈存在问题。
24.整改“执行新时代选人用人要求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测评等办法,建立科学的、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配套机制,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增强干部队伍活力。2022年,区民政局按照程序开展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机关选拔副科级干部2名、正科级干部1名,选拔下属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负责人2名,晋升四级主任科员1名,晋升一级主任科员2名,提拔晋升副处级干部1名,公开招录公务员1名。2名正科级干部进行平级交流,3个机关科室更名并进行职责调整,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基层治理、社会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行政执法、婚姻登记等工作岗位进行了人员调整变动。
25.整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党建工作纪律,2022年召开3次专题会研究党建工作,不存在以局长办公会、碰头会等代替党组会研究党建相关工作情况。二是成立了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水平。三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找准党建工作跟进服务的关键点、切入点、着力点,4月份申报立项并组织实施2022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党建引领“五社联动”,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目前项目已取得显著成效。
26.整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党内纪律,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成立了4个党小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党小组活动,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组织工作,负责本组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督促和指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支部委员会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党支部各项工作和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2022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支部主题党日学习12次,组织开展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十大精神、指定教材等的专题学习,并通过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学习培训。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作风建设教育、法律法规学习,2022年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引导广大党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提升党员干部言行的甄别能力、舆情的引导能力,切实筑牢了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促进党员队伍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7.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运用好第一、二种形态并形成常态化,主动、靠前开展日常监督,督促区民政局党组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多种监督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参加区民政局党组会、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并督促整改。2022年,列席区民政局局党组会议18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三是加强办理民政领域问题线索。通过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查,主动发现处置民政领域问题线索,2022年,共处置区民政系统问题线索3件,其中函询1件,初核1件,政务立案1件,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落实巡察整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虽然区民政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区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推进各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和提高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规矩,始终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强化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进。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统筹谋划、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持续发力。对照整改台账,对已经整改的,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倒查问题成因,加强源头防控,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时刻树立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政治自觉,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紧盯民政民生重要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将区委巡察整改措施与民政领域“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全面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3-79228338;邮政信箱: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彩虹路237号民政局402办公室,邮编:409000;电子邮箱:6193993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