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大道理】焚烧遗物引发火灾,谁该为灰烬买单?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9-21 16:34

“小”案连着民心,一个个小案件,组成了法治的经纬线,彰显着公平正义就在我们身边。以司法裁判定纷止争,从身边“小”案品悟道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小”案大道理】栏目,讲述小案件背后的大道理,传递法治的温度和力量。

亲人的离去

本就痛心不已

现又因焚烧遗物陷入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漩涡

案情简介

根据本地习俗,亲人离世后要将其遗物进行集中焚烧。那天,曹某一家在殡仪馆办理完亲人后事后,将亲人的遗物统一拉到殡仪馆西侧的空地上进行焚烧。然而,他们在火苗尚未熄灭的时候,便匆匆离去,焚烧处还留下些许火星。不久之后,刘某、成某、周某等家庭也相继带着逝者的遗物来到空地上同一处进行焚烧。

天色渐晚,一阵强风吹过,几缕火苗便越过殡仪馆的围墙“逃窜”到隔壁李家夫妇的板房上。板房内堆放着大量日常用品、烟酒、殡葬用品等易燃物品,很快一场大火迅速蔓延......

事后,李家夫妇为追回自身损失,就将殡仪馆以及当天参与焚烧活动的所有家庭起诉至泰兴法院,要求他们赔偿。

“法官,焚烧遗物是我们这儿的民风民俗,而且我们是在殡仪馆围墙内焚烧的,这损失不应由我们赔偿。但殡仪馆和李家夫妇双方明知人们长期在这里焚烧遗物,却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这责任应该是他们的。”曹某等人抗议道。

殡仪馆负责人随即表示,在馆内宣传栏和灵堂等处均贴有“禁止在殡仪馆及殡仪馆服务中心周边焚烧遗物、花篮花圈”的字样通知,同时,在曹某等人焚烧时,馆内工作人员在现场也有劝阻举动 。

“法官,这之前也有人经常在这边焚烧都没有事儿,怎么曹某他们几家就把我家板房烧着了?”李家夫妇哭诉着。

法院审理

泰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曹某等人在殡仪馆内焚烧遗物导致火灾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殡仪馆作为殡葬服务的提供者,在明知民间有焚烧遗物的习俗,且遗属长期在案涉地点焚烧遗物的情况下,却一直未有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对焚烧行为引发的后果,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李家夫妇在殡仪馆围墙外侧用易燃夹芯板搭建临时建筑,并在建筑物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明知一墙之隔的地方,每天都有很多人焚烧遗物,却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其对损害的发生也有相应责任。根据以上情况,泰兴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确定了相应的责任承担比例。

法官说法

尽管焚烧遗物在本地是一种表达哀悼之情的传统习俗,但这一做法在现代社会已不合时宜,并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们应该逐步摒弃这些可能导致公共安全问题的传统习俗,尊重先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们可以通过更为环保和安全的方式来表达对逝者的怀念。

在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倡导更加文明、科学、环保的丧葬习俗,让传统与现代相结合,这样既能表达对逝者的敬意,又能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

原标题:《【“小”案大道理】焚烧遗物引发火灾,谁该为灰烬买单?》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