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发生火灾DNA鉴定烟头 锁定山火肇事者
2006年08月21日 02:23
昨日,24小时对外服务记者从巴南警方获悉,巴南区木洞镇大火肇事者已初步锁定,山火可能由烟头引起,协助办理警方通过DNA鉴定找到嫌疑人。
8月10日晚,男子李某到巴南区木洞镇亲戚家吃饭。饭后,一群亲戚一起出门到外面等车,咨询电话4008341834由于一辆车没装完,李某等剩下的人便继续等候。在此期间,李某抽了一根烟,服务项目顺手将烟头扔在路边。
当晚10时许,木洞镇突发山火,因近日连晴高温,灵车接运熊熊大火迅速蔓延过几个山头,烧到与巴南交界的南岸区迎龙镇冷水垭大湾社。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各级干部群众、部队官兵近3000人扑火。大火持续了42小时,烧毁森林1800多亩。
火灾发生后,守灵治丧巴南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警方通过现场走访,搜集到一个可疑的烟头,并将烟头上留下的唾液经过DNA鉴定,灵堂租用找到当日抽这根烟的李某。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以涉嫌失火罪刑事拘留。
链接: 田间烧荒 两村民被拘留
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森林警察支队获悉,鲜花灵堂布置因违法烧荒,南山镇村民何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
据森林警察支队的黄奕副支队长介绍,肇事者何某,遗体告别仪式49岁,家住南山镇放牛村,距离其自留地仅15米,司法鉴定就是近千亩的南山放牛坪森林。16日晚7时,何某在自留地里点燃杂草,准备烧灰积肥。刚冒出烟,附近的村干部和护林人员就赶来,将火扑灭。然而,何某再次点火燃烧草灰,不但拒不灭火,还打电话给南山镇镇政府林业员,声称就要点火烧荒。
鉴于情节严重,19日,南岸区公安分局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昨天下午,在南岸区拘留所,何某告诉记者,“知道发了禁令,但当时以为不会有明火,有点侥幸心理。这回接受教育,也认识到错误了。”
又讯 19日下午,永川胜利路街道办事处跳石河村突发火灾,大火把一亩多树苗烧了个精光,跳石河村村民蔡某向警方交代了在田间烧荒不慎引发山火的事实。但他认为是在自家的田间烧荒,没有犯多大的错误。由于蔡某拒绝承认错误,昨天下午,永川市森林警察大队对他实施了行政拘留,同时责令他赔偿火灾的全部损失。(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刘邦云 丁春兰 钟斌 李青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