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落地 龙江百姓感受暖心民政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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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1 08:17

13个市(地)婚姻登记实现“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民政服务“三个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稳妥推进125个县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实现错保、漏保“动态清零”,让困难群众的事简便办、提速办;

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全省覆盖率达91%,哈尔滨打造公益性社区助老餐厅、齐齐哈尔启动助餐配送,让老年人享受“家门口”的温馨服务;

强化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兴安岭、鹤岗等5个市(地)60个县(市、区)实施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全民减免,让殡葬惠民更有“含金量”;

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蒲公英”计划,按照“一站一特色”思路打造100个社工站试点,让民政服务落实到“最后一米”……

2021年,一系列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在更多造福龙江人民的同时更好推动振兴发展,让百姓真切感受到了暖心的“民政温度”。

回望这一年,站在“十四五”开局的新起点,走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全省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连续第四年在民政部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取得优秀等次,在新的赶考路上,奋力书写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答卷。

贯彻新发展理念

融入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规划引领、信息建设取得新成效。对标对表全省总体规划和国家民政规划,高质量编制发布我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养老、社区、殡葬三个专项规划,提出20项发展指标、23项重点工程、29项重大举措,充分回应龙江百姓新期盼。推进全省民政业务一体化应用平台与“金民工程”深度融合,实现省部之间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新建城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散居孤儿季动态排查走访率、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等多项发展指标全面完成。

托稳底线、助力振兴取得新成效。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实现“十五连增”,增幅分别达5.4%和9.4%,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同幅度提升,惠及困难群众148.2万人。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常态化帮扶机制,“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与“主动发现+自主申报”相结合,重点针对13类人群开展摸排救助。社会组织投入帮扶资金1400多万元,66万人次受益,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对口援疆援藏,提供医疗物资735万元。

“两委”换届、创新治理取得新成效。与省委组织部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完成率实现历史性突破,达到“两个100%”,村(居)书记、主任“一肩挑”分别达95.84%、94.11%,班子学历结构优化、女性比例提升。推动成立省长任组长,组织部部长、副省长任副组长,54家中省直单位参与的高规格省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制定我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体措施,在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网格化管理服务、力量向基层倾斜等方面大胆创新。

养老事业、产业协同提升取得新成效。启动全省首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民办机构参评率达73.9%,一星以上等级获评率达88.6%。优化高龄津贴发放流程,利用大数据“找人”,实现主动精准发放,可惠及23万名高龄老人。举办第四届“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城市合作机制年会”,签订多项旅居康养合作协议。搭建养老产业融资平台,与国开行建立中长期金融支持合作。培训养老从业人员3.8万人,全省三年人才计划已完成92%。出台养老服务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全省涉老金融诈骗案件零发生。

办实事增福祉

全方位便民惠民利民

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重病人员等4类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将支出型贫困纳入救助范围;将取暖补助发放范围由低保对象扩大到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2.9%和17.4%,将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全省乡镇政府临时救助备用金实现全覆盖,全年实施临时救助16.51万人次、支出资金1.6亿元。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救助对象认定标准、条件、程序。

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全面规范村委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工作程序。确定9家社会组织为首批省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公益基地。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动员慈善组织及爱心人士捐赠款物4.76亿元。开展“金色暖阳·爱心救助”志愿服务,向癌症患者捐赠药品1亿多元。获批设立全省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龙江慈善奖”。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全省社会工作人才达4.41万人,注册志愿者436万人。以省政府名义出台设立镇、街道两个标准,实施8个行政区划调整,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深化殡葬行风建设,推广网络祭祀和“代祭、共祭、云祭”服务,实现“平安清明”。投入资金1.4亿元,支持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项目30个、殡葬基础设施项目18个。严格执行离婚冷静期等新规,全省办理婚姻登记34.1万例,登记合格率100%。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发放资金7.25亿元,惠及56.2万人。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升行动,全年救助1.1万人次。贯彻落实新《未保法》,成立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协调机制实现全覆盖。

坚持生命至上

筑牢疫情严密防线

应急指挥体系高效运转,服务全省战“疫”大局。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全省民政系统建立领导、指挥、调度、行动“四统一”指挥体系,确保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举措,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全力保障机构安全,筑牢群防群控防线。第一时间对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实行最严格封闭管理,有序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成立“蒲公英”专业志愿者服务队,面向群众开通专业心理咨询热线。全年18万名志愿者及社工助力疫情防控,服务时长近300万小时。

做好疫情期间民政服务,兜住困难群众生活底线。疫情期间救助审批不停办、救助金不停发,婚姻登记窗口“预约办、延时办、错峰办”,殡葬服务机构“限时、限人、限车”,确保群众办事从快从简。深入开展走访摸排,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和生活物资。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派出干部职工万余人次,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

2022年正迎面走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的新征程已经开启。

全省民政系统必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党对民政工作全面、系统、整体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共同富裕、开拓创新、增进福祉、守住底线,努力开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抓好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构建政策、信息、业务相结合的动态监测体系;积极探索政策创新,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办好第四届龙江“社会组织伙伴日”暨助力乡村振兴帮扶大集。

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培育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扎实推进社工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大社工组织和社工人才孵化力度,推动志愿服务站点进社区。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持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积极构建“大救助”格局,科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取暖救助标准,稳步提升临时救助人均救助水平;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全领域事业发展,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开展首届“龙江慈善奖”表彰。

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持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供给。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15分钟助老生活圈”,建立服务综合监管机制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建立城乡普遍覆盖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实施社会事务优质服务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婚俗改革,推动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由困难群体向全体居民延伸;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保护传承地名文化,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围绕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民政法治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便捷的服务平台;构建民政标准化体系,打造科学高效的服务供给。

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风险防范。继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改善民政服务机构的防控设施和条件,完善民政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铭华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杨惠暄)


(责编:王子锋、宋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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