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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骨灰撒进大海,大海就是你,
深埋在树下,大树就是你。
近年来,宁波市大力推广节地生态葬法,
海葬、树葬…这些绿色生态安葬方式,
正逐渐得到宁波人的认可。
生态树葬,来生愿做一棵树
4月2日,“来生愿做一棵树”——鄞州区省级树葬示范点第二届集体树葬安放仪式在同泰嘉陵陵园树葬区隆重举行。本届活动,共有四位逝者选择了树葬这一方式,化作春泥更护花。
随着工作人员开启墓穴,逝者家属手捧福盒缓缓步入树葬区安放区,轻轻地把福盒放到桂树下的墓穴里,撒花覆土,肃立鞠躬默哀。亲属们把寄托思念的黄丝巾和心语卡系在桂花树上,表达他们心中对逝者的追忆与哀悼。
生态海葬,逝时愿如浪花
3月23日,“魂归碧海情系天地”——宁波市第十三届骨灰撒海活动隆重启动。自2013年宁波第一次举办海葬活动以来,每年举行两次,截止本届共有322位逝者选择海葬,人数逐年递增。
生态葬手续办理流程
1.逝者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逝者的关系证明;
3.户籍所在地街道盖章的生态葬申请表单;
4.原则上宁波大市范围的市民免费办理,具体看各县市区相关规定;
注:其中海葬超过5人的随船家属服务费需另外收取;
二、非本地户籍逝者的申请人携带如下材料:
1.逝者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与逝者的关系证明;
3.不属于我市惠民殡葬政策保障范围的对象,具体请拨打咨询电话:0574-83062999/83062666.
《宁波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
一、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对象范围。除《细则》规定的对象外,将我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见义勇为牺牲的外来人员,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角膜)的外来人员,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父母一方是宁波市户籍的未登记户口婴幼儿列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经费由火化地殡仪馆按照现行渠道申请。
二、增加惠民殡葬政策免费项目。在《细则》规定的项目以及原补充增加的遗体火化前的抬尸服务、纸盒、裹尸布、接尸车辆消毒等四项服务基础上,新增普通骨灰盒(不超过300元/个)1个。选购其他骨灰盒的,费用由购买者自理,并不得以免费骨灰盒费用标准进行抵扣。惠民殡葬项目的费用标准根据市发改委(市物价局)批准的价格动态调整。
三、提高节地生态葬法补贴标准。将《细则》中规定的生态墓地墓位、骨灰存放处格位免除费用财政核销标准每穴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每穴不低于2500元。
四、提高骨灰撒海服务费用标准。凡属于我市惠民殡葬政策保障范围的对象,其每具骨灰撒海服务费用以及不超过5人的随船亲属服务费,由3500元提高到5500元。
五、调整重点救助对象免费项目。凡符合《细则》规定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可以免费租用火化地殡仪馆灵堂(小型)进行治丧,租用时间不超过3天,租用费不超过1600元,超出部分由丧户自行承担。
六、明确异地火化人员基本殡仪服务费用承担。本市户籍人员在大市外死亡的,凭火化地殡仪馆凭证按实报销相关费用,最高不得超过我市标准。大市范围内跨区县(市)异地火化人员,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列入火化地的惠民殡葬政策范围。
惠民殡葬政策的其他事项仍按《细则》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