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新闻网1月22日消息:近日,记者从县火化殡仪馆获悉,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殡葬服务均等化,我县自2011年7月份起便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开始实行免费,两年多来,共惠及人数1.3万多人,减免总额约804万元。
据县火化殡仪馆主任陈永平介绍说,尽管我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已经实行2年多,但由于前期宣传力度有限,因此许多居民对此并不知情。而该项政策无论对于户籍还是非户籍人口都可享受。
我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苍南县区域范围内使用普通接尸车辆遗体接运、县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普通火炉遗体火化以及抬尸。县殡仪馆按照省、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对使用高档车辆接尸和拣灰炉火化的,超出普通车辆接尸费和普通火化费标准的费用由丧户支付。
该政策主要针对具有苍南县户籍的城乡居民、驻苍部队现役军人以及在苍南县居住,与在苍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而对于重点救助对象,县火化殡仪馆除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还将免除在县殡仪馆小告别礼厅的使用费,并赠送骨灰盒。这些对象主要包括:苍南县持有效期内的《困难家庭救助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的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和特困户家庭成员;持有效期内《城乡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残疾人;苍南县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享受定期生活补助金的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三老”人员。
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凭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向县殡仪馆提出申请,填写《苍南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即可。
据统计,2012年该惠民政策惠及人数共计6483人,其中普通对象减免为5941人,金额344.8万元,重点对象减免为542人,金额566.225元,全年惠民政策减免总额4014665元。2013年: 全年惠民政策涉及人数共计 6434,其中普通对象减免为 5925人,金额3466673元,重点对象减免为509人,金额551443元。 全年惠民政策减免总额4018116元。(记者 李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