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周平)2011年,广元市开始对全市范围内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困难户实行惠民殡葬救助。
2017年清明在即,为方便更多的人了解殡葬救助申请程序,广元市殡葬管理处于3月20日公布了市本级最新的办理指南(其他各县区参照执行,下称指南)。
这5类人可免除居民殡葬服务项目基本费用
《指南》规定,凡利州区、广元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军队干部转业到企业单位人员死亡后,由亲属或近亲属提出申请,并向逝者所在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和填写《广元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申请审批表》,经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民政局核实身份(军转企人员由市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办核实)、出具证明即可享受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亲属在市殡仪馆为救助对象办理火化事宜时,提交经核准后的《广元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附件资料,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接运遗体、24小时内冷藏、火化、骨灰寄存),赠送一套丧服和100元内的骨灰盒,公墓骨灰免费安葬。
办理殡葬救助时需提供以下4种资料
而在办理殡葬救助时,市民须提交:
1、救助对象户口簿、身份证;
2、正常死亡的,应提交死者所在单位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非正常死亡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4、救助对象的有效《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城镇三无人员供养证》、重点优抚对象相关证明。
如若符合殡葬救助条件的,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市殡仪馆及时办理殡葬救助的,可凭以下资料到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办理补充手续,经核实审批后按殡葬救助标准发放救助金。
1、殡葬救助申请审批表;
2、火化发票原件;
3、火化证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救助对象证件或证明(有效《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城镇三无人员供养证》、重点优抚对象相关证明);
6、转账银行卡或存折(需提供开户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