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4日消息(总台记者白杰戈 晁向荣)中国之声3日独家报道了辽宁铁岭部分公益性墓地违规超范围销售的现象(此前报道>>)。当天上午,铁岭市组成调查组到现场了解情况。调查组承认报道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对部分违规墓地作出处罚,并对各级公益性公墓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当地党委、政府表示,将举一反三,建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跨区域销售五年罚20起仍然存在 将深究细挖
3日下午,调查组向记者反馈表示:经查,报道中反映铁岭市铁岭县盘龙福地公益性墓地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向沈阳等地销售墓穴的问题确实存在,调查组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超范围销售行为,铁岭县民政局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
铁岭县县长常东旭表示:“反思一下,我们在监管方面还有不够细不够严的地方,可能工作确实有漏洞,可能还有没管住的地方。我们要加强对墓园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加强执法的力度,不能再出现这样的错误。”
根据铁岭县政府提供的资料,从2018年到2023年的五年时间,当地处罚过20起公益性公墓跨区域销售墓穴的问题,根据《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分别罚款1-3万元不等,共计48.2万元。除了新建的“盘龙福地”之外,记者走访的另外两家公益性公墓“森林”和“青云山”分别有过三次罚款记录,但违规跨区域销售的做法仍然存在。当地主管部门表示,按现行法规,没有更多的处罚方式,将研究从制度上堵塞监管漏洞。
通往森林纪念园公墓的路上,指示牌标注“公益性公墓”
铁岭市民政局3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售卖墓位、严禁跨区域销售。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各级公益性公墓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铁岭县民政局对违规销售但尚未下葬的墓穴责令退回,制止虚假宣传、跨区域宣传等行为。铁岭市委、市政府还将召开专题会议,深究细挖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老百姓说“公益性公墓买不起” 县长听了也不舒服
根据铁岭市发改委2018年发布的价格标准,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墓穴定价为4600元/个,县级公益性公墓墓穴定价为6600元/个。但记者在当地走访的公益性墓地墓穴售价达到数万元/个。
常东旭:老百姓也说了,说公益性公墓我买不起。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当县长的心里也不舒服。这证明我们对墓园的监管和墓园经营者自身的认识都出现问题了。
常东旭介绍,铁岭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管,确保公益性墓地的公益属性。他表示,铁岭县2020年下半年以后没有新启动公益性墓地项目,“为什么我们县里不批了,就是因为我们测算,公益性公墓已建的数量能够满足一定时期老百姓的需求,就没有必要再新批了。”
铁岭市民政局局长王磊也表示,按照辽宁省的规划,铁岭市2025年之前不能审批新的经营性墓地,“我们做过调研,无论是从经营性的还是公益性的公墓来讲,都是可以满足一段时间内的需求。”
王磊介绍,因为过去一些年新建数量多,铁岭市的公益性墓地之间竞争激烈,个别出现经营困难,“这一块还需要更好地来规划,更合理一些,尽量体现出公益性的本质所在。”
获批建设用地50亩 宣称占地面积320亩
对于盘龙福地公益性墓地在建设前砍伐树木的情况,常东旭介绍:“当时他们承包的面积大概是300多亩,我们国土部门给他批准,可以用于墓园建设的土地面积是50亩。他对50亩的土地面积之内的树木报批,进行了砍伐。”
“300亩”和“50亩”这两个数字,在当地村民申请信息公开获取的书面材料中也得到印证: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6月批复同意盘龙福地公益性公墓项目使用铁岭县红光村集体林地19.9491公顷(约合300亩),需要在两年内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第二年1月,辽宁省政府批复同意将其中3.3335公顷(约合50亩)转为建设用地。而在盘龙福地的宣传资料和销售人员介绍中,公墓占地面积达到320亩。
销售人员:预计建设9万多个墓位,占地面积320多亩,属于辽宁省最新的墓园了。
盘龙福地宣传资料称,占地面积320余亩
记者:这个墓地的实际的占地面积应该是50亩还是300亩?
常东旭:50亩。可以用于墓园建设的面积,一定是严格限制在50亩之内的。其他没批准的地方,不能搞任何建设。
记者:包括它的一些配套设施?
常东旭:都是应该在这50亩范围之内。
常东旭介绍,铁岭县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将负责全面梳理全县所有墓园的耕地、林地使用情况,确保所有墓园用地全部在规划审批范围内,合法合规。此外,当地还将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
至于红光村村民反映的土地经营管理费和砍伐树木补偿,调查组表示,盘龙福地的经营者此前已经支付给红光村村委会,调查组在现场向村民做出解释并责成县、乡、村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