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排查公益性墓地违规跨区域销售 研究从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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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1 14:45

央广网北京4月4日消息(总台记者白杰戈 晁向荣)中国之声3日独家报道了辽宁铁岭部分公益性墓地违规超范围销售的现象此前报道>>)。当天上午,铁岭市组成调查组到现场了解情况。调查组承认报道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对部分违规墓地作出处罚,并对各级公益性公墓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当地党委、政府表示,将举一反三,建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跨区域销售五年罚20起仍然存在 将深究细挖

3日下午,调查组向记者反馈表示:经查,报道中反映铁岭市铁岭县盘龙福地公益性墓地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向沈阳等地销售墓穴的问题确实存在,调查组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超范围销售行为,铁岭县民政局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

铁岭县县长常东旭表示:“反思一下,我们在监管方面还有不够细不够严的地方,可能工作确实有漏洞,可能还有没管住的地方。我们要加强对墓园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加强执法的力度,不能再出现这样的错误。”

根据铁岭县政府提供的资料,从2018年到2023年的五年时间,当地处罚过20起公益性公墓跨区域销售墓穴的问题,根据《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分别罚款1-3万元不等,共计48.2万元。除了新建的“盘龙福地”之外,记者走访的另外两家公益性公墓“森林”和“青云山”分别有过三次罚款记录,但违规跨区域销售的做法仍然存在。当地主管部门表示,按现行法规,没有更多的处罚方式,将研究从制度上堵塞监管漏洞。

通往森林纪念园公墓的路上,指示牌标注“公益性公墓”

铁岭市民政局3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售卖墓位、严禁跨区域销售。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各级公益性公墓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铁岭县民政局对违规销售但尚未下葬的墓穴责令退回,制止虚假宣传、跨区域宣传等行为。铁岭市委、市政府还将召开专题会议,深究细挖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老百姓说“公益性公墓买不起” 县长听了也不舒服

根据铁岭市发改委2018年发布的价格标准,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墓穴定价为4600元/个,县级公益性公墓墓穴定价为6600元/个。但记者在当地走访的公益性墓地墓穴售价达到数万元/个。

常东旭:老百姓也说了,说公益性公墓我买不起。听到这话的时候,我当县长的心里也不舒服。这证明我们对墓园的监管和墓园经营者自身的认识都出现问题了。

常东旭介绍,铁岭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管,确保公益性墓地的公益属性。他表示,铁岭县2020年下半年以后没有新启动公益性墓地项目,“为什么我们县里不批了,就是因为我们测算,公益性公墓已建的数量能够满足一定时期老百姓的需求,就没有必要再新批了。”

铁岭市民政局局长王磊也表示,按照辽宁省的规划,铁岭市2025年之前不能审批新的经营性墓地,“我们做过调研,无论是从经营性的还是公益性的公墓来讲,都是可以满足一段时间内的需求。”

王磊介绍,因为过去一些年新建数量多,铁岭市的公益性墓地之间竞争激烈,个别出现经营困难,“这一块还需要更好地来规划,更合理一些,尽量体现出公益性的本质所在。”

获批建设用地50亩 宣称占地面积320亩

对于盘龙福地公益性墓地在建设前砍伐树木的情况,常东旭介绍:“当时他们承包的面积大概是300多亩,我们国土部门给他批准,可以用于墓园建设的土地面积是50亩。他对50亩的土地面积之内的树木报批,进行了砍伐。”

“300亩”和“50亩”这两个数字,在当地村民申请信息公开获取的书面材料中也得到印证: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6月批复同意盘龙福地公益性公墓项目使用铁岭县红光村集体林地19.9491公顷(约合300亩),需要在两年内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第二年1月,辽宁省政府批复同意将其中3.3335公顷(约合50亩)转为建设用地。而在盘龙福地的宣传资料和销售人员介绍中,公墓占地面积达到320亩。

销售人员:预计建设9万多个墓位,占地面积320多亩,属于辽宁省最新的墓园了。

盘龙福地宣传资料称,占地面积320余亩

记者:这个墓地的实际的占地面积应该是50亩还是300亩?

常东旭:50亩。可以用于墓园建设的面积,一定是严格限制在50亩之内的。其他没批准的地方,不能搞任何建设。

记者:包括它的一些配套设施?

常东旭:都是应该在这50亩范围之内。

常东旭介绍,铁岭县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将负责全面梳理全县所有墓园的耕地、林地使用情况,确保所有墓园用地全部在规划审批范围内,合法合规。此外,当地还将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

至于红光村村民反映的土地经营管理费和砍伐树木补偿,调查组表示,盘龙福地的经营者此前已经支付给红光村村委会,调查组在现场向村民做出解释并责成县、乡、村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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