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答!洪水过境受灾,铜梁有哪些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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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0 15:47

在“8.17”涪江特大过境洪水中

铜梁区安居、少云、高楼、旧县、白羊等镇街

都遭遇不同程度的灾情。

对于受灾群众,

有哪些灾后救助政策呢?

群众又该怎样申报呢?

权威解释来了

救助政策

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规定:

①一次性灾害过程后,住房未受到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灾造成当下吃穿用等发生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需要政府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将按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根据实际灾害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视其困难程度给予一定救助;

②对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然能力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将按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③对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将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一般性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

④对因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人员(含非常住人口)的家属,将按死亡人员16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抚慰。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可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经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等程序之后,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警 醒!

近日,国内连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境外输入风险依然较大,疫情防控仍然不能松懈。我们呼吁大家:

1.从国外境外、北京等重点防控地区返铜、来铜人员,不隐瞒、不拖延,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2.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集聚,保持社交距离,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注意食品安全,蔬菜肉类要彻底煮熟透才食用。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及时就医。

3.支持防疫工作,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如遇检查,请理解配合。

4.保持警惕,不恐慌紧张,不抢购、不囤积,不信谣、不传谣。

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保护自己是对防疫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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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铜梁区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铜梁区公安局:023—45874550,铜梁区扫黑办:023—45691295。

主办: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宣传部

承办:重庆市铜梁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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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权威解答!洪水过境受灾,铜梁有哪些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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