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 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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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1 04:33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19年以来,重庆市璧山区以深化城市基层党建为引领,自觉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和社会治理规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创新探索“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模式,推动党的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互融共促,构建起小区党支部为引领、业主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全体业主共同参与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背景与起因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挑战,诸多深层次、复杂性矛盾亟待解决。

(一)党建“真空”。目前,居民小区普遍存在党建空白,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滞后于城市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导致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出现“两张皮”,党的主张在小区难以落实,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难以发挥。党员在“八小时以外”处于一盘散沙状态,党员身份意识不强烈,在居住小区“潜水”“隐身”,对小区事务不支持、不反对、不关心,群众无法感受到党员的温度,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难以体现。

(二)治理“错位”。在现行市—区—街道—社区社会治理体制下,在城市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了社区部分行政化管理服务事项,掌握着小区资源的分配与使用,本应是居民自治的重要载体,但由于物业服务企业的逐利本质,与业主实际需求之间天然“错位”,导致公共区域服务不到位、物业费用收支不公开、共有资源收益不分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违规使用等问题时有发生,造成小区内矛盾频发。同时,目前小区业主委员会普遍存在规范成立难、有序运行难、群众监督难等问题,缺乏足够公信力,居民自主参与社会治理程度较低,主人翁意识不足,小区治理大多处于无序状态。

(三)服务“失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们有了更高的专业化服务需要,但当下社区服务远远没有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脚步,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突出,加之区划往往较大,很难有足够人手和精力走进小区,导致社区和小区之间链条缺失,居委会自治职能与小区居民现实需求脱节,公共服务缺位或走样,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现实仍有很大差距。

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重庆市璧山区委书记亲力亲为,高位推动,将“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作为全区基层党建1号工程,通过党支部建在小区上,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城市最基层,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延伸到城市最末端,把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具象化,有效补齐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短板,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做法与经过

重庆市璧山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2019年1月起靶向开展“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选取了2个街道,7个矛盾突出、类型各异的城市居民小区进行试点,笃定“小区的事不小”的认识,标定“小区的事不出小区”的方向,在推动城市基层能治善治上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扩面边完善,经过1年试点,在2020年全面推开“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小区党支部领导下的城市居民小区治理新路径,有效打通城市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基层党建、城市基层治理的“璧山经验”。

(一)完善组织体系,夯实治理根基

一是建立小区功能型党支部。出台《城市居民小区党支部建设暂行办法》,把党支部建在小区上,党小组设在楼栋里,构建起城市基层“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四级架构,让党的组织阵地延伸到小区,解决了组织体系“最后一米”空白的问题。从居住在小区的党员中遴选公道正派、能力较强、热心服务的同志担任书记、支委、楼栋(单元)党小组长,形成坚强有力的小区党支部。二是推动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发挥作用。建立“在职党员回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 “‘两代表一委员’回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制度,要求党员、“两代表一委员”主动回家“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把党员到社区报到细化为到居住小区报到承诺践诺,让党员真正在“生活圈”里发挥作用,强化“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推行党员考核评价制度,小区党支部全程纪实党员报到、承诺、践诺和请假等情况,作为党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并纳入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建年度考核内容,真正变“党支部找党员”为“党员找党支部”。三是彰显小区党建引领价值。出台《小区党支部十项任务清单》,靶向指引小区党支部开展“收集居民需求,建立治理清单”“广泛宣传发动,引领小区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等重点工作,确保小区党建“干有路径”,小区治理“干有方向”。建立“支部吹哨、部门报到”制度,搭建小区党支部与职能部门党委(党组)专门沟通渠道,“扁平化”机制确保高效破解小区“中梗阻”难题。

(二)健全自治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引领自治载体规范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居民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暂行办法》,明确小区党支部成立后与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一起进入业主委员会选举筹备组,对业委会候选人进行把关,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小区业主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等规定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暂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小区由党支部引领成立“小区治理”监督组,并支持小区支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小区治理”监督组“交叉任职”,确保自治载体方向不偏,始终代表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二是推动业委会实体化运作。探索小区业主委员会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并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通银行对公账户,实现业主委员会合法化、实体化运行。业主委员会对广告位、停车位等小区公共区域依法进行自主经营和管理,探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下沉到小区,明确共有收益用于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返还抵减物管费等,使全体业主成为“股东”“合伙人”,增强业主委员会凝聚力,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局面,激发小区居民自治活力。三是创新物业服务方式。明确由业主委员会主导小区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对服务质量不达标,或出现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提请业主大会依照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物业服务企业解除合同。倡导“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可将小区保洁、绿化、维修、安保等服务分项外包,由职业经理人负责日常管理运转,或聘请优质综合性物业服务企业,有效破解了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倒置的问题。四是构建立体监督体系。建立党支部、业主监事会、第三方机构、全体业主等四维监督体系。小区党支部对业主委员会的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重点监督,对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加强监管。业主监事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所有工作实施监督并定期评价反馈。街道办事处聘请审计等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工作经费等使用情况进行专业监督。业主委员会定期公示重大事项、资金收支情况等,接受小区业主监督,畅通业主监管渠道,落实业主监督权利。

(三)革新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探索建立“城市生活网”,打造“线上+线下”智慧平台,集成智慧党建、便民服务、投票决策等功能,解决小区业主大会召集难、议事难等问题,积极推进家政、养老、托幼等服务进小区。新建小区按《璧山区城市规划管控引导手册》配建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嵌入式建设托幼养老服务设施,有效补齐“幼有所育、老有所养”社会治理短板。二是延伸社区服务。优化街道(社区)城市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将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结对包建社区工作进一步拓展延伸到小区,推动机关党建、小区党建互联互动,推动各类资源下沉到小区,完善充实小区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开展“党建引领、警邻同行”工作,要求全警到居住小区亮党员、民警身份,亮服务承诺,成立警邻联动工作组,积极搭建“家门口受理办结”的小区居民诉求办理“直通车”,延伸拓展“矛盾不上交”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等系列举措。探索把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社区服务事项等公共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小区,激活小区“神经末梢”,实现治理触角与治理对象“零距离”。三是拓展基础服务。以“小区的事不出小区”为导向,在小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小区调解室等,面向小区党员和居民实行点单式服务,通过议事协调、服务评价、纠纷调处等机制,协调解决乱停车、乱搭盖、物业费纠纷等各类居民问题,使小区居民事有地说、难有人帮、怨有人解,实现“群众的事群众办”“群众办法解决群众问题”。因需孵化一批小区业主自治社会组织,有序引导个性化、专业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小区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四是深化志愿服务。小区党支部牵头建立小区党员志愿服务队,带动小区居民广泛参与,逐步构建起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良好自治局面。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机制,明确参加志愿服务积2分/小时、小区集体公益活动积5分/次等规则,每积1分按照1元标准,可在党群服务中心兑换相应价值物品,在小区掀起了互帮互助的志愿服务热潮。

三、成效与反响

璧山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改革实施一年来,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大大增强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打下了基础。该项改革工作获评2019年重庆市基层党建“十佳创新案例”,被重庆市委深改委纳入2020年全市30项市级重大改革项目经验总结复制推广计划。

(一)执政根基更加稳固。党支部建在小区上,将党组织链条由社区延伸到小区,实现党的领导末端覆盖,以小区为载体开展党的工作,将党的方针政策、工作主张“面对面”“点对点”地延展到小区,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身边有党、党在身边”,进一步增进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了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深化了党群融合度,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根基。截至2020年5月,全区已建立150余个小区党支部,8000余名在职党员、60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回“生活圈”报到,其中处级领导干部200余名,主动担任楼栋小组长、单元长等职务,成为小区治理的“骨干力量”。

(二)治理末梢更有活力。深入推进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激发调动业主激情热情,真正实现业主参与自治、深度自治、规范自治,让小区业主从“站着看”到“跟着干”,从“被动干”到“主动干”,多个非试点小区主动向社区、街道甚至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强烈要求纳入“党建引领、小区治理”范畴,切实提升了党组织领导城市基层治理水平。比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小区党支部组织2000余名党员参与疫情防控,带动广大小区居民自发加入志愿者队伍,轮流值守小区出入口、开展体温检测、入户排查登记,并为居家隔离人员代购代送生活物资等,依靠党员引领下的志愿服务队伍实现群防群控、居民自治,极大减轻街道社区疫情防控压力,为小区居民筑起疫情防控安全墙。

(三)社会氛围更加和谐。小区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取向、民生指向,着力解决小区居民“急、忧、盼”的紧迫问题,如小区环境脏乱、公共设施破坏、公共利益受损、小纠纷引发大冲突等系列乱象得到整治,涉诉涉访事项大幅减少,邻里关系更加融洽和睦,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比如,凤凰城小区党支部引领业主委员会成立矛盾纠纷调解组,吸纳小区居民中的法律工作者,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化解居民矛盾,营造小区良好的法治氛围。截至目前,小区内部已有效破解370余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矛盾纠纷;经调研测评,试点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由改革前的不足30%提升至80%。

(四)城市生活更有品质。“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改革顺应了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打通了城市治理的“最后100米”,促进了城市居民小区功能和品质提升。“城市生活网”指尖一键解烦忧,为居民提供全能、精准、暖心的服务,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让老百姓感受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比如,天湖花园是一个典型的老旧多层住宅小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实体运行一年来,结余物管费、公共收益等资金30余万元,经业主大会同意将10余万元用于改造消防通道、新建生态停车位等,同时,积极协调因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产生的矛盾纠纷,成功安装了35部电梯,有效提升了小区居民生活品质。

四、探讨与评论

璧山区“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改革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探索了新路径,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复制性。其中也有一些经验值得探讨。

(一)党的领导是根本前提。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小区党支部对小区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小区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统筹谋划、整体部署,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成了社会治理的力量优势和治理效能,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在小区党支部的引领下,积极支持、鼓励、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多元主体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和服务,共商小区发展、共同服务居民、共建美好家园。

(二)业委会实体化是自治关键。业主委员会以民办非企业组织性质进行注册登记,明确其法律性质和法人地位,赋予其民事关系主体权利是实现“小区自治”的关键所在。业主委员会登记后,可以独立设立账户、可以申领税务票据、可以独立充当原告和被告、可以登记共有财产,具有独立的行为能力,既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解决了不能自管维修基金、不能代表业主维权、不能管理使用公共收益等问题。小区实行业委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运作模式,业委会是“董事会”,全体业主是“股东”,物业服务企业或职业经理人充当“总经理”,对业委会负责。小区业委会在小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始终代表和维护广大业主的根本利益,成为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决策机构”。

(三)激发业主活力是重要保证。“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的目标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究其核心是激发业主的参与热情,逐步培育基层自治。将自主经营公共财产、分类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嵌入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打造“线上智慧平台”等有机融入小区,真正实现党组织、业委会“搭台”、群众“唱戏”。逐步培养小区居民的公民意识与参与热情,引导更多业主参与小区事务,促进小区自治能力积累并形成良性循环,实现由传统的“行政管控”向“自我管理”转变,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完善体制机制是有力支撑。体制机制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只有着眼管根本管长远,将改革实践成果固化下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体制机制,制定出台了小区党支部班子建设、小区业主自治监督机制、业委会登记注册工作规范、物业服务评价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第三方评估机制等一揽子务实管用的办法,强调在制度的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规范保障小区治理健康发展、有序发展、长效发展。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构建城市基层治理联动体系,逐步构建起一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才能实现“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具象改革价值。


(责编:李思?、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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