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菜品丰富、吃得干净卫生,住宿条件也比以前好得多。”6月21日午餐时间,璧山区璧城街道敬老院内,炒肉丝、烧排骨、炒青菜、南瓜汤等菜品香飘四溢,让来自来龙村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70岁的李文才(化名)心生感叹。
李文才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义务人,被评定为特困人员,领取特困供养金,但他一直不愿到敬老院过集中供养的生活,而是独自住在土坯房里,冬冷夏热,夏天煮一锅稀饭连吃几天,直到变味了都不舍得倒掉。到敬老院住了一段时间后,老人连说:“早晓得这里生活这么舒适,早就来了!”
李文才的转变,始于今年4月以来璧山区开展的一场专项整治。
“我们在基层走访和群众来访中发现,特困供养金发放存在认定不精准、代管不规范、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璧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透露,过去,由于数据没有全面联网,存在供养对象认定不精准的情况,比如:少数人员隐瞒自身真实情况,个别对象去世后未及时上报;部分群体因自身原因由亲属代管,没有将资金完全使用在供养对象身上;还存在因政策衔接不畅,多种救助补助资金重叠领取等现象。
今年4月以来,璧山区民政局结合常态化“三服务”工作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全区特困供养金发放专项整治,深入排查资金发放管理各环节廉政风险隐患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建立集中整治问题清单和推动解决民生实事清单,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对象认定、资金管理、政策衔接等三类8项整治重点,制定出台10项具体措施,通过有效认定、精准发放、优化管理,提升资金使用质效,助力特困人员实现“幸福供养”。
“通过及时建立备案制度和交叉抽查制度,我们有效解决了供养对象认定不精准的问题。”璧山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村居干部、党员干部近亲属中认定为特困对象的,一律由镇街备案登记,同时建立长期公示制度。今年前5月新增的117名特困人员,均做到了公示7天后再予以审核上报,审批结果还须进行长期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按照镇街交叉抽查制度,今年5月,璧山区民政局组织15个镇街按照新增特困对象人数30%、存量对象10%的比例开展交叉检查,共检查550余人次,虽未发现错漏情形,但通过建立数据比对机制,梳理出因死亡而终止救助人员189名,因收入、财产超标终止救助339名。
据了解,璧山全区现有4675名对象符合特困供养金领取条件,每年领取资金总额在6000万元左右。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和使用,璧山区将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进行分类施策。
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璧山区建立了“镇街—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帮扶人制度,三个层级分别确定1名专人对供养对象进行帮扶,及时了解他们生活中的需求和困难;建立代管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印制统一的代管资金使用记录簿,做到每笔资金使用记录在案,在代管协议签订后3个月,由三级帮扶责任人共同入户,对代管资金使用质效和满意度开展综合评估。同时,三级帮扶责任人每半年收集一次使用情况并报镇街备案,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整代管人。
如何规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资金管理问题?
璧山区民政局负责人透露,他们联合区属国有企业重庆两化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全面梳理敬老院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发现群众参与监督不够、老人福利金发放标准不统一、长期请假缺乏明确制度规定等问题。在专项整治期间,对特困供养金规范使用、定期公示等作出明确规定,对因病、因私等长期请假外出半年以上特困人员,及时变更为分散供养。同时,对全区敬老院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审计。
重庆两化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流程,各敬老院组织院民组建监督小组,让供养对象参与院务监督,利用节假日开展文娱活动,丰富老人生活,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能力,提高集中供养群体生活水平,让他们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