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涵盖所有殡葬环节全部免费的改革。
这是一场破天荒的关乎每个人“身后事”的探索。
这是一场让群众直接受益、吹来一阵移风易俗清风的大胆尝试。
就是这场被称为“小坟墓”展示“大民生”的改革,引发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顶级媒体以及山东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将之称为中国基层殡葬改革的“地方样本”。
谁曾想到,率先搅动中国基层殡葬格局的这场改革来自山东沂蒙山区腹地的一个相对欠发达县——沂水。
沂水县殡葬改革带来文明清风。(摄影:胡洪林)
65元办好了“身后事”
4月5日正值清明,尽管垂柳吐翠,春花初绽,但倒春寒还是让小县沂水细雨蒙蒙,略带凉意。
“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县城西北方向规划建设50亩的跋山公墓依山傍水,一排排整齐的墓穴背北朝南,墓碑上摆放的束束献花,表达着亲人的追思和悼念。
“今年是我们县实施殡葬改革后的第一个清明节,政府花钱买了不少鲜花送给前来缅怀亲人的民众,用以倡导鲜花祭、植树祭等文明祭扫。”沂水县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于民告诉我们,当地殡葬改革以来,他们街道建有4处公墓,主要针对街道内企事业单位、下岗人员和低收入者家庭的“身后事”。目前,辖区720名逝者百分百入了公墓,仅安葬在跋山公墓的就有356人。
地处鲁南的沂水县人口115万,按照2015年国家统计的人口死亡率7.11‰计算,该县每年大约有7500-8000人去世。由于人多地少,“死人与活人争地”的问题较为突出,加之逝前修坟制棺、骨灰装棺再葬和丧事大操大办等旧习,群众丧葬负担沉重,特别是农村贫困群众、城郊失地村民、下岗职工等一些低收入群体面临“死不起”的问题,很多人不堪重负、苦不堪言。
2017年5月10日起,沂水在国内率先实施了以“殡葬全免费”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对具有沂水籍户口、在沂水去世的居民,殡葬过程中涉及的遗体运输费、火化费、骨灰盒费和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全部免除,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
“殡葬改革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各级党委政府、全社会普遍关切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清明节当天,人民网记者遇到身着朴素的沂水县委书记薛峰时,他正冒雨带着相关人员在跋山公墓走访。
“我们把沂水改革的第一刀砍向了沿袭数千年的殡葬体制,既是回应社会关切的需要,也是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的需要。要解决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成的事,我们党委政府责无旁贷。”看着不远处正在扫墓的群众,薛峰说,“沂水县的殡葬改革到5月份就整整一年了,从这一年的实践来看,我们趟出了一条基层殡葬改革的有效路径,得到了群众拥护认可并自觉参与。”
沂水县前南社村的袁丽,丈夫今年2月28日不幸因病去世,留下两个孩子和数万丈夫治病时欠下的债务。在过去,安葬会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但在沂水县“殡葬全免费”的政策下,逝者殡葬涉及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买单,袁丽只花了65元购买了些许祭祀用品,就解决了逝者的“身后事”。
在沂水,以前安葬费少则一万多元,多则几万、十几万元甚至更高,现在至多花费一千到几千元的亲戚接待等费用就可以圆满办好丧事。截止目前,该县已有7770多户家庭享受到了殡葬全免费政策。
当地群众说,现在沂水人去世后,不管是当过领导干部还是企业老板,也无论是普通老百姓抑或家境贫困者,他们死后火化炉是一样的、骨灰盒是一样的、墓穴是一样的、墓碑也是一样的,只有先来后到之别,绝无高低贵贱之分。“沂水县委县政府为群众办了一件大好事,让逝者体面地、有尊严地走完了人生最后一段路。”
规划建设50亩的跋山公墓依山傍水。(摄影:胡洪林)
一笔可持续发展的民生账
在沂水发生的这场殡葬改革绝非偶然。
“这一路走来,真是很不容易。”薛峰坦言道:“殡葬改革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说其‘大’,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人死为大,殡葬行业位居中国十大行业之首就说明了这一点,而新农村建设要做好移风易俗,最大的突破点就在殡葬上;说其‘小’,改革在我们这个小地方突破,能否以小博大取得成功,都会对全国的基层殡葬改革产生影响。”
殡葬改革是党和国家非常关注的事,但国内一直没有一个成功的案例。对于在此领域第一个吃螃蟹的沂水县来说,改革风险极大,各种议论都有。
对此,沂水县委县政府算了一笔账:
过去沂水修一座坟少则七八千元,多则一两万元,买一口棺材少则三四千元,多则两三万元,加上其他各种费用,安葬一名逝者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实施殡葬全免费政策后,县财政每年大约需要投入2000万元左右,但可为群众节省约2亿元,这个1:10的关系是经济账。
原来每座散葬坟头大约占地10平方米左右,一亩地最多建20处坟墓,全县每年去世人员按此方式安葬的话,需要300-400亩地,而建设公益性公墓,一亩地可建200处双穴墓,一年仅需20-30亩地即可满足群众的安葬需求,节省了90%的土地,这种土地增减是土地账。
一个大棺材大约用1-1.5立方米木材,如果去世人员全部进公墓,用骨灰盒、小墓穴的方式安葬,全县每年可节约木材1万立方米左右,这是资源账。
据消防部门统计,以往山林火灾80%以上是因上坟烧纸引发的,特别是在春节、正月十五、清明、七月十五等上坟集中期,县乡村三级干部都如临大敌、严阵以待,而进公墓安葬则能有效消除这一安全隐患,这是安全账。
到上坟的集中时间,漫山遍野烟雾缭绕,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在公益性公墓设有专门的焚烧区,有效避免了因上坟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污染隐患,这是环境帐。
散葬墓穴缺少管理,时间长了容易风化湮没,而公益性公墓则有专人看管,配套设施完善,墓穴墓碑可长久留存,方便逝者留名、后辈祭祀,这是祭祀账。
纵观这六笔账,不难发现这实际上是一笔可持续发展的民生大账。通过算大帐、算细账、算长远帐,实行殡葬全免费政策的好处和作用一目了然。
就这样,“殡葬全免费”作为一项基本民生内容,被沂水县各级领导纳入了公共服务保障,成为一项真正普惠的民生工程。
于是,推动殡葬改革的各种措施随即付诸实施。
——全县109处镇级公益性公墓和1处县级公益性公墓开建,从选址、确定到建设不仅充分利用荒山、荒滩,不占用基本农田,还尊重老百姓讲究风水的要求,得到了群众普遍认可;公墓严格按照民政部的标准,一亩地起码建200个双穴,双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单穴不得超过0.5平方米;绿化、硬化、停车场、集中祭奠点等配套设施融入人文元素、文化元素,公墓既好看又好用。
——严禁乡镇和村庄向外租售土地用作墓地,严禁在基本农田修建坟墓,严禁制作和销售大棺材。这样一来,就堵住部分人群寻求“风水宝地”、“发死人财”的念头,堵住个别群众占用农田修坟的退路,堵住骨灰装棺再葬的市场。
——将自收自支的殡仪馆改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回归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遏制殡葬不正之风的发生,工资和费用全部由县财政兜底;县里拿出资金更换火化设备,全部使用高标准火化炉;骨灰盒全部由政府统一采购,确保质量和美观;修订完善殡仪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不滑坡。
——印发《致全县党员、干部和企业家的一封信》,向县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发倡议,工青妇、工商联、教育部门齐心协力在各自领域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殡葬改革铺天盖地,声势浩荡。县里一名政协副主席将老家墓林让出来,交给镇里建设公益性公墓,并带头将家族的十几座祖坟迁到新公墓,在周边群众中引发了强烈反响。
“人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也不能输在终点线上,我们就是要让文明殡葬这一?g黄土即‘静’且‘净’, 让死者安然,生者安心。”薛峰说。
鲜花祭、植树祭在沂水县得到群众响应。(摄影:胡洪林)
“逝有所安”带来的沂水实践
沂河西岸的长山公墓是沂水县许家湖镇的一处镇级公墓,层层排列整齐的墓碑点缀在松柏和黄菊之间。这里建成的400套,双穴墓可安置800名逝者,辐射全镇25个行政村的2.5万人。
镇长耿立江告诉我们,该镇这样的公墓一共建成6处,既符合国土、林业、规划部门的要求,又符合老百姓的意愿,可供全镇十年使用。“全部投入使用后,可节约耕地300亩,还能给每户节约殡葬费2万元,大大减轻了群众的丧葬负担。我们还把公墓和公益林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数年后,这里将形成安详、和谐、美观的景观带。”
将逝者埋进公墓,看似容易,实际操作却不简单。75岁的刘相同是前南社村村民,去年6月,老人哥哥去世,嫂子坚决不同意将已经修好“闲坟”(老人事先为自己修建的墓地)的逝者送进公墓。作为一名老党员,刘相同和村里红白理事会人员一起,苦口婆心一次次相劝,最终让已经备好棺木的嫂子平了“闲坟”,处理了棺木,成为当年将逝者入驻公墓的第一人。没怎么花钱就办好了丧事对村里人震动很大,村民们逐步开始关注当地的这一“丧葬新政”。“今年清明,家人来此悼念逝者,看到这里环境好,嫂子很满意。”刘相同说。
好的效果往往会连锁反应。刚刚完成了墓地搬迁的孙家楼村一位大嫂对我们说,自己公公去年10月份去世后被安置进了镇上公墓,看到这里环境好,管理也好,今年清明,儿女们主动要求将数年前去世的婆婆也迁进公墓与公公并葬。由于有了“殡葬全免费”政策,她这个“大门户” 家庭没花几个钱就办成了事,省钱、省时、省心还省力,全家人都十分满意。
沂水县殡葬改革新政“一石激起千层浪”,迅速形成了社会共识,全县移风易俗工作也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
“通过改革,殡葬方面的一些陈规陋习得到了有效根治。”薛峰说,有的群众主动把原来修好未用的“闲坟”整平,有的群众把原来打好的棺材拆作他用;农村丧事过度殡葬、大操大办现象基本杜绝,过去“打板”(即做棺材)、扎纸车纸马、做墓地营生以及吹鼓手的基本没了,佩戴黑纱、白花代替了披麻戴孝,鞠躬代替了磕头,献花代替了烧纸,沂水小城“厚养俭葬”新风尚正在逐步形成。
从事社会学研究的济南大学教授杨风博士认为,沂水县顺应群众呼声,积极推进惠民、绿色、文明、低碳的殡葬改革,因势利导接地气,以民为本有底气,真抓实干有正气。这项改革不仅抓住了农村移风易俗的牛鼻子,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社会效果,还为中国基层殡葬改革提供了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沂水样本”,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七有”目标,增加了“逝有所安”的新内容。(胡洪林 刘祺 田宝宗)